1放射事故的原因
炼铁厂放射源的作用是作为料位仪探测料仓中物料的位置使用,其涉及的安全事故主要是放射源的丢失、被盗、放射源包装破损、放射源从容器掉出。
2放射事故的现象
因炼铁厂使用的放射源外壳体积较大,重量很大,并且为固定式使用,因此,不易丢失及被盗。当放射源发生丢失、被盗后,自控微机上信号有所显示;放射源包装破损,外壳会有裂纹,通过仪器检测其对外照射剂量可知包装是否破损;放射源从容器掉出,自控微机上无信号,但铅罐还在现场。
3放射事故的危害性
发生放射事故后,按效应出现的时间分类,可分为近期效应和远期效应。
近期效应:指受照后短期内出现的变化,包括造血组织、消化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等的效应。
远期效应:指受照后数月、几年或更长时间出现的变化,例如辐射致癌、放射性白内障、寿命缩短、不孕症和辐射致遗传效应等。
4放射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放射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头,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种类、大小,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发生放射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头,放射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炼铁厂设备科、公司环境保护处、武装保卫处。事故单位在10小时之内写出《放射事故经过》送设备科,再由设备科报送公司安环处。
在(集团)公司放射防护领导组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妥善处理如下事宜:
4.1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和失控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
4.1.1立即报告公司安环处;
4.1.2保护好现场,提供相关的资料及证件,准备接受环保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调查处理。
4.2放射源屏蔽外壳破损事故采取的应急措施
4.2.1立即报告公司安环处;
4.2.2如果事故系火灾引起,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
4.2.3相关车间应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闭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的环节,严禁对食物、水源造成污染,并保护现场。与公司安环处、武装保卫处一起积极配合县级以上环保、卫生部门进行检测及处理,为事故处理人员提供救援措施和物质支持。在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有序、彻底清除污染;
4.2.4发生人体受照事故时,相关车间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远离放射源,并实施医学检查或在指定的医院救治。同时,组织合格的维修人员关闭放射源或检修机器,并对现场进行保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4.2.5在放射事故现场设立一个警戒区,并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警戒区封锁;
4.2.6请负责辐射安全的专业部门及人员对放射源屏蔽体进行测量,评价其安全性能(公司安环处负责);
4.2.7对于能够达到防护安全要求而不能正常使用的放射源,立即送交省环保局所属的山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对不能达到防护安全要求的放射源应采取进一步的屏蔽措施,然后送交省环保局所属的山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贮存(公司安环处负责);
4.2.8对可能接受超剂量人员,进行医学处理(公司安环处负责)。
总之,炼铁厂放射防护管理领导组应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时刻警惕工作中出现的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发现、排除事故隐患,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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