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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程专项应急预案

2014-07-17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并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公司主要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如下:

  1.1 坍塌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坍塌事故主要体现在基坑边坡堆料小于安全距离或堆料荷载过大、边坡排水不当、边坡水平及位移观测不及时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2 高处坠落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主要体现在脚手架扣件质量低劣造成架体倒塌、高处作业人员没有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四口”安全防护不严、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雨雪天后高处作业没有防滑措施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3 机械伤害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机械伤害事故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防护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4 触电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触电事故主要体现在机械设备漏电、雨天后配电箱内进水导致漏电、电气设备接线不正确、未执行“三相五线”制、漏电保护器失灵、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5 物体打击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物体打击事故主要体在在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抛掷物品、不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6 塔吊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高层塔吊施工事故主要体现在:

  ①塔吊作业中突然安全限位装置失控,发生撞击护栏及相邻塔吊或坠物,或违反安全规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倾倒、断臂);

  ②基坑边坡在外力荷载作用下滑坡倒塌。

  ③自然灾害(如雷电、沙尘暴、地震强风、强降雨、暴风雪等)对设施的严重损坏。

  ④塔吊拆装和顶升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

  ⑤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故障或线路发生严重漏电。

  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7 火灾爆炸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事故主要体现在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及保管不当、动用明火时没有专职看火人员、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检查不到位等。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或机械设备损坏。

  1.8 中毒事故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主要体现在地下作业环境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豆角等未彻底炒、煮熟等。在由于工地人员多,饮食卫生关系众多人员的生命健康。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将会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健康受到威胁和直接的经济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故性质、类别、严重程度,研究部署现场救援处置方案,责成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岗位,按照现场勘查和救援同步进行的原则及时开展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救援物资到位。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的同时,危险源风险评估组和技术组必须根据上述事故类型配备专业人员

  坍塌专业负责人:

  高处坠落专业负责人:

  机械伤害专业负责人:

  触电专业负责人:

  物体打击专业负责人:

  起重伤害(塔吊)专业负责人:

  火灾爆炸专业负责人:

  食物中毒专业负责人: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按照有关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在施工中认真落实技术交底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同时,系统辩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对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全面加强危险源监控。具体预防监控措施如下:

  4.1.1 坍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②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制定专项支护设计方案并经过专家论证后实施。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对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③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④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②及时观察观测边坡土体情况,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并立即停止施工,撤出影响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

  4.1.2 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 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凡在距地2m以上的高空作业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④使用的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⑥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4.1.3 触电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②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③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

  ④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装架设。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⑥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⑦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⑧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⑨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4.1.4 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使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按操作规程操作,,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严禁对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灵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4.1.5 起重伤害(塔吊)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方案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②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③安装时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④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⑤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⑥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两台塔式起重机之间吊物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⑦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拆除,安装、顶升、拆除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审批后遵照执行,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时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按方案施工,做好塔吊拉接点拉牢工作,防止架体倒塌。安装完毕后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⑧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⑨严格执行日常维修保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各部件和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⑩严禁擅自拆除限位保险装置或人为造成限位保险装置失灵。

  4.1.6 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监控

  ①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②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③每日对工程场地进行安全巡检。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照有关要求设立专门仓库或存储点,并有专人管理。

  ④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吸烟现象,严格对明火作业进行安全把关,施工前必须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⑤作业现场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⑥特种作业人员持上岗证。

  4.1.7 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地下封闭作业环境施工时,要现进行毒气试验,并配备通风设施。

  ②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4.2 预警行动

  除认真落实综合预案中的预警要求外,各施工项目还应在下述情况下启动预警机制,发现人员立即上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立即撤离危险源影响范围施工人员,停止相关机械作业,并上报公司应急值班室。

  ①塔吊基础下沉、倾斜

  ②塔吊平衡臂、起重臂变形

  ③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

  ④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

  ⑤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

  ⑥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

  ⑦基坑边坡位移值达到信息报告程序

  4.3 报警系统及程序

  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向应急值班人员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4.4 现场报警方式

  利用固定电话或手机进行报警和报告。

  4.5 通讯联络方式

  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XXXXXXXX。

  危险源风险评估组和技术组配备的专业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4。

  4.6 报告内容

  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4.7 向外求援

  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

  医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匪警110

  5 应急处置

  5.1 响应分级

  同综合预案

  5.2 响应程序

  同综合预案

  5.3 处置措施

5.3.1 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