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5.6发生Ⅰ级、Ⅱ级、Ⅲ级事件后,要严格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事故报告。
公司应急指挥部值班电话:5020228,传真:5029350。
市交通运输局电话:2380678,传真:2390350
市政府政务值班室电话:5189001,传真:5189305。
Ⅰ级、Ⅱ级、Ⅲ级突发事件快报应当依据具体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2)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营运车辆台数、职工人数等;
(3)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5)事件的简要经过;
(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7)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事件;
(10)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4.6应急支援
发生突发事件后,当本单位应急力量不足需支援时,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按规定程序向上级请求调派应急支援力量进入现场执行任务。
4.7新闻发布
Ⅰ级、Ⅱ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发布要报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对Ⅰ级、Ⅱ级突发事件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分类、保密程度和新闻发布等应符合有关规定。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8响应结束
如安全生产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已消除,可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提出响应结束的请示。
5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价
5.1.1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
5.1.2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书面报告、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分析突发事件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措施,对各单位紧急情况的预警、应急响应、保障能力、协同作战等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完善应急预案提供参考依据。
5.2调查报告
Ⅰ级、Ⅱ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2)事件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3)事件结论;
(4)各种必要的附件;
(5)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6)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5.3善后处置
发生事故后,公司应急指挥部要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倒查,并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现场处置、救援等工作结束后,公司应急领导组和相关单位应急领导分组具体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配合医院尽力医治事故伤员,对死亡人员进行善后处置,对事故家属进行安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给予必要的帮助。
各运营分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恢复运营、现场清理与处理等意见,公司应急指挥部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及时实施。
5.4保险理赔
安全部门协调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6应急保障
6.1保障指挥
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突发事件信息;
(2)接受、传递上级应急指挥组织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保证与各有关部门之间信息传输的畅通。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通信系统和保障制度,明确通信方式,保障应急响应期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络的需要。
应急响应通信能力不足时,向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持。
6.3物资保障
各运营分公司、修理厂及相关部门要制订紧急情况下公交抢险设备、物资储备和调配方案,报公司应急指挥部。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总后,报上级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备案。
6.4队伍保障
各运营分公司、修理厂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保障队伍信息库。有计划的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人员进行培训和适时演练,以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6.5社会动员
当迎接力量不足时,请求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进行社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或者向驻军求援参与救援行动。
6.6宣传、培训和演练
公司党务、安全、教育部门和各运营分公司应加强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向公众与职工宣传公共交通安全应急的基本概念与知识。
各运营分公司要制订具体的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6.7资金保障
安全生产应急资金由公司财务部门纳入财务预算。
7附则
7.1名词解释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是指:在大同市范围内,我公司运营线路或车辆人员伤亡事件,因特殊气象条件、地质灾害或人为原因造成的营运车辆停运,公共交通有关设施严重损坏或破坏等。主要包括:
(1)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风、雨、雪等自然导致线路车辆无法正常运营;
(2)企业内发生治安事件、不稳定事件等;
(3)因人为因素或燃油燃气等原因导致企业营运车辆出现大面积停运;
(4)调度和自动化控制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5)爆发传染性疾病等疫情。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7.2.1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管理与更新,应当根据对事件原因和处置情况的总结评价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7.2.2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中各运营分公司、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备案制度、更新制度、评审与更新方法、定期评审制度。
7.3奖励与责任
公司应急指挥部对在重大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7.4预案制订与解释
本预案由大同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制订并解释。
7.5预案的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联系方式(略)
附件2: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附件3: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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