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1、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集团的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2、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车间统一领导、各部门配合、车间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编制本预案。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车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车间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启动本《预案》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的副总指挥决定。
二、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车间存在的高温、粉尘、噪声及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一期喷煤、二期喷煤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1、指挥机构
总指挥:主任(闫利进)
副总指挥:副主任(王连杰)
成员:宋志刚、解云亮、曹英龙。
2、日常值班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指挥部设在生产科,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车间,生产科值班电话:0311-82876895
3、应急救援队伍
应急救援队伍受指挥部直接领导,其组成人员为一期喷煤5人,二期喷煤5人。
五、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指挥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及集团有关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1.2、按照本《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力争使事故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3、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技术顾问组,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1.4、负责本车间内紧急调用事故应急救援急需的各类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协调占用场地,并在事故后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
1.5、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1.6、做好稳定职工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安抚工作。
1.7、迅速、如实发布事故消息,将事故原因、性质及处理结果公布于众。通讯报道稿件经总指挥及办公室审定,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及时性,避免引起职工恐慌等不良后果。
2、救援分队职责
2.1、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展开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小。
2.2、根据事故情况或发现新的险情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和疏散。
2.3、服从顾问组的技术指导,遵照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救援工作。
2.4、根据救援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险源的变化及时调整救援方案。
六、预测、预警、通讯联络方式
1、信息监测报告
所有对外信息的发布由车间生产科负责。根据发布的预警级别,深入现场采集信息,按程序逐级报批发布。
1.1、信息以公告、局域网、新闻报道形式发布。
1.2、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车间组织信息采集,以书面形式报送车间。
1.3、车间安全负责人负责对事故现场风险的分析,组织技术人员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抢救措施。
1.4、车间信息报送2小时一次,24小时对外发布一次。
2、预警
2.1、发生事故后,现场当事人或受伤害者本人,迅速报告本车间安全负责人,同时报告车间、厂(部)领导,或直接报告车间日常工作办公室。
2.2、日常工作办公室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直接领导或报告车间一把手。
2.3、根据事故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和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适时对外发布。
2.4、车间日常工作办公室接到报警后20分钟内赶到现场。
2.5、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警笛、广播、声光报警。
2.6、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内部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等。
3、预警发布
预警发布坚持先局部后全局、先内部后外部、由轻到重的原则;按照现场勘察、风险分析评估、确定等级、领导专家评议的程序发布;预警发布的条件必须有造成危害的可能,后果严重、社会影响较大,事故发生后可造成衍生事故的发生。
4、通讯联络
七、 应急救援装备
1、救援工作中需要的交通工具由生产科联系办公室车队负责解决;医疗救护车及其它医疗器材由车间负责解决;救灾物品、食品由综合科负责筹集协调;临时避难所搭建、厂房设备的维修恢复、资金由设备科技术科负责。
2、特种应急设备主要包括:320型、200型挖掘机各一台,40型装载机2台,起重吊车2台,50型装载机2台,由生产科负责调集;消防水车由生产科联系集团办公室负责调集。
事故救援中,需要车间志愿组织参与,主要车间有:1#炉车间、7#炉车间、8#炉车间、炼铁二车间、动力车间、电修车间、维修一、二车间。
八、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未造成人员死亡,影响较小的,启动车间《专项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车间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现场指导工作。
2、事故发生后,造成一次1-2人死亡,立即启动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同时报告集团安全生产部启动相应的预案。
3、事故发生后,造成一次3-9人死亡,立即启动车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同时报告集团安全生产部启动相应的预案。
4、事故发生后,造成一次10-29人死亡,立即启动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专项预案》,同时报告集团安全生产部启动相应的预案。
5、事故发生后,造成一次30人以上死亡,立即启动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世主援预案》《专项预案》,同时报告集团安全生产部启动相应的预案。
九、应急救援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喷煤车间迅速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时立即通知成员车间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事故应急救援成员车间接到指挥部通知后,应当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和本《预案》及其专项《预案》规定的职责,立即启动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救援抢险,尽量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车间义务消防队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引起的火灾、泄漏进行灭火、洗消,并将相邻的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以防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发生;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警戒;根据情况实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持现场抢险救护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2、安全科应当立即启动《专项预案》,组织事故车间就事故危险源进行辩认,根据事故车间的生产工艺、潜在的危险性做出评估,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同时,要为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参谋,积极参加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
生产科立即组织车间职工及外协施工车间,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同时请求集团安环部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设备科派出有关特种设备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负责干部牵头由特种设备、包装物、容器引起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特种设备、包容物、容器的检测、鉴定、分析工作。积极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3、环保能源科应当立即启动《专项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做好对事故现场危险品的处置工作;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检测工作,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对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 事故应急救援终止
1、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或经授权的副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的指令。
2、事故得到控制、抢险救护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反的顺序组织撤回。
3、车间、相关分别通知本车间相关部门、及其它车间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十一、 事故的调查及生产恢复
1、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要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采取措施的建议;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及主管部门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工作,保证事故车间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新的事故再次发生。
3、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对环境不间断地实施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防止衍生事故的发生。
十二、后期处置
1、车间配合集团有关车间做好事故人员的安置及职工家属的工作。
2、生产科协调现场的清理工作,迅速恢复生产。
3、安全科负责对工伤人员申请保险赔付。
十三、 应急培训
1、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主要内容:对《预案》的学习,明确职责,专业技术技能的培训,防护器材的佩戴及使用的培训,消防器材的使用、灭火方法的培训,各人员的互相协调配合的培训。
2、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认真学习预案的有关规定,明确通讯、报警方式,明确各自的职责,明确相邻和友邻的关系,明确各种信记号的规定。
十四、应急救援演练
各有关、生产车间应按照《预案》的要求,结合本车间的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应急救援的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演练的内容
1.1检查通讯系统是否畅通无阻
1.2演练事故现场人员是否能安全顺利撤离。
1.3演练预案实施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应急救援组织能否快速到位。
1.4有关的抢险设备是否及时到位。
1.5能否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
2、演练范围与频次
3、演练结果的评估与总结
以车间为车间组织《专项预案》的演练练,其他车间到现场观摩,每年至少演练一次。车间每年组织一次综合预案的演练。
十五、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安委会有关成员车间要制定完善的重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救援,并在安委会办公室建立预案资料库,统一建档管理。
各专项预案相关部门都要及时收集本职业对预案的意见、建议,安委会每年1月份组织相关部门对预案进行修订,逐步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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