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快速、安全地处置水厂、泵站突发性断电事件,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结合集团水厂、泵站用电特点,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 适用范围
集团下属各水厂、设计供水规模≧3万m3/d区域性泵站(含原水)。
2. 工作原则
2.1 突发断电后,应确保突发断电处置、恢复供电、制水供水生产期间人身、设备、设施的用电安全;
2.2 突发断电后,应采取相应措施,把制水、供水损失降到最小;
2.3 突发断电后,应果断、有序地进行内外部断电故障处置,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制水、供水。
3.处置突发断电组织领导机构
3.1 处置突发断电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由集团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副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生产部、各水厂、泵站负责人担任。
3.2 处置突发断电应急专业小组
组长由集团副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集团安全用电小组和处置突发断电技术小组有关成员组成。
3.3集团机构、人员若发生变化,集团处置突发断电领导小组、应急专业小组成员应及时充实和调整。
4. 集团处置突发断电应急预案体系
下属各水厂、泵站运营分公司、下沙、上泗分公司根据《集团水厂、泵站突发断电应急处置预案》,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能充分体现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的应急处置预案。
5. 突发断电的级别
5.1 电源一般断电
突发一路进户电源断电,还有一路或一路以上电源能承担水厂、泵站运行的,应立即启动部门应急处置预案,由部门组织实施,生产部给予指导、协助。
5.2 电源严重断电
同时突发两路进户电源断电,造成水厂、泵站停运的,应立即启动集团应急处置预案,由集团统一指挥并实施。
6. 突发断电报告与处置
突发断电事故实行分级响应程序。
6.1 电源一般断电
6.1.1 报告
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和相关电力部门报告(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向生产部负责人报告)。
部门负责人迅速召集部门电气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认真检查所管辖电气设备,若是内部原因引起上一级变电所馈线柜开关跳闸或水厂高配一二段母分开关须解合操作(调度户)的,应向向区域供电部门、或市电力局配调科报告。若是外部原因引起的突发断电,应向区域供电部门了解突发断电原因以及恢复供电时间(建立电力调度关系的高配,可与市电力配调科联系),并向生产部负责人报告。
生产部负责人应及时向集团分管领导、副总工程师报告故障电源的处置和修复情况。
6.1.2 处置
在断电原因未查明之前,不得重新对故障线路进行合闸操作,具有备用电源的高配和开闭站,不得启动备用电源。不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原因造成的突发断电,事发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突发断电应急预案处置,落实各项安全用电保障措施、确保人员安全、避免事故范围扩大。若是内部原因引起的,事发部门电气负责人应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
6.2 电源严重断电
6.2.1 报告
6.2.1.1电源严重断电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集团生产中心调度室和相关电力部门报告(集团生产调度中心值班人员向生产部负责人报告);
部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集团分管领导、副总工程师报告。
6.2.1.2集团分管领导在接到电源严重断电报告后,应立即向集团总经理、市城投集团分管领导报告,并立即发出指令,启动本预案。
6.2.2 处置
6.2.2.1事发部门负责人接到值班人员断电事故报告后,按要求上报的同时应迅速启动部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召集部门电气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认真检查内部所辖电气设备,尽快判明断电原因。
6.2.2.2 集团断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专业小组相关成员接到报告后,应在一小时内赶赴事发部门,并立即了解第一手情况,视断电原因、可能恢复供电时间等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6.2.2.2.1生产部应做好统一调度工作,及时调整各水厂负荷,尽最大努力保障城区正常供水。
6.2.2.2.2涉及区域降压供水或停水的,由集团分管领导按集团有关降压供水预案要求处理。
6.2.2.2.3及时调用集团柴油发电机移动电站至事发部门,作为附属设备电源等,应努力减少对制水、供水的影响和损失。
6.2.2.3 故障电气设备抢修与请求电力部门支持:
6.2.2.3.1若系内部原因引起突发断电及内部设备故障,集团处置突发断电应急处置专业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抢修方案,集团处置突发断电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调动集团电气设备专业应急抢修队伍,抽调各部门相关设备、器材,统一指挥、形成合力。必要时,请电力局等有关单位协助,支持事发部门迅速排除故障,恢复制水、供水正常运行。
6.2.2.3.2若系外部原因引起突发断电(包括进线电缆击穿故障),及时向区域供电部门了解突发断电原因以及可能恢复供电的时间,并请电力局等相关部门协助迅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供电。
6.2.3珊九水厂开闭站的四路电源应急切换操作
九溪水厂与珊瑚沙抗咸出水泵房若出现外部两路电源(专线电缆)同时断电,生产部应迅速与供电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在得到电力调度许可并在用电监察的监护下,快速合上珊九水厂开闭站内的联络开关,向水厂、水库进出水的三个高配提供应急电源,迅速恢复生产,将影响正常供水的损失降到最低。
6.2.4 清泰水厂的第三路电源切换操作
清泰水厂高配若出现外部两路电源(专线电缆)同时断电,生产部应迅速与供电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将一路备用公用电源10kV牛弄线(原限制用电容量为2000kVA的限容线)适当放大用电容量,并在征得其同意和支持下,请电力局对部分用户实行限电和拉电,尽最大可能把对城市供水的影响降到最低。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抢修小组
由生产部牵头,建立集团电气设备应急抢修小组,人员由集团安全用电小组各制水厂、泵站的电气技术人员、维修骨干组成。
7.2 应急设备与器材
营业公司75KW移动电站作为整个集团应急辅助电源,应加强日常运行维护,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各水厂、泵站管理部门要做好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储备;综合管理部做好应急器材的储备。
7.3 外部救援
若突发断电引发设备设施被淹、人员受困受伤、液氯液氨泄漏等需要外援力量开展救助的,在启动集团相应应急预案的同时,拨打119、120等,向社会专业抢险单位求救,尽全力救助生命,减轻财产损失。
8. 要求和纪律
8.1 为了提高集团突发断电处置能力和加快响应速度,由生产部牵头并联系供电部门,模拟突发断电,组织本预案的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各水厂、泵站组织本部门突发断电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并逐步予以修改完善。
8.2 对执行集团应急预案不力者,视对集团和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和损失大小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3 各应急处置小组成员须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