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中赋予企业的责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监总局令【2009】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等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
1.3 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鄂尔多斯市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各企业、单位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灼烫、坍塌、车辆事故的处理和处置。
1.3.2本预案同时适用企业所处行政区内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政府机构和相关组织,包括市安监局、新区安监局、新区公安局、新区消防队、新区120急救中心、新区园林局、水务公司。
1.4 应急预案体系
1.4.1通惠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4.2天然气分公司输气管道火灾、爆炸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热力分公司锅炉超压爆管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热力分公司储煤场煤粉尘爆炸、煤炭自燃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4.3天然气分公司阀井泄漏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4 天然气分公司调压器泄漏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4.5 热力分公司电器触电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对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做好“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工作,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1.5.2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
1.5.3 坚持“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原则;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5.4 坚持“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原则;按照“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在充分利用内部应急反应资源的基础上,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等能力建设,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二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鄂尔多斯市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经市级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公司为新区广大居民用户提供热力供应、燃气供应服务,年供天然气1332.万标立米,采暖供热423万平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集中供热、供热管网维护检修、供热设备安装;天然气销售、输配管理,燃气管网维护、燃气设备安装等。集团下属3家分公司、6家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为集团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生产单位有:
天然气分公司:天然气气源由长庆气田—呼和浩特输气管道提供,天然气门站位于210国道(东胜到伊旗)29公里处南侧60米,距康巴什新区中心6公里,门站周围500米范围内为道路和荒坡,无居民居住。康巴什新区天然气管道全长103公里,运行压力分三级,分别是次高压B级别、中压A级别、低压级别,现有高中压调压撬三座。
热力分公司:共分第一、第二热源厂。第一热源厂位于康巴什新区乌兰木伦路,独立厂房,是新区目前集中供热的热源之一,承担着入驻新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社区的供热任务。第一热源厂供热车间建有2台29MW、2台58MW锅炉、2台70MW锅炉,供热面积450万平方米。锅炉设计出水压力1.6Mpa,设计出水温度130℃,回水温度70℃。第一热源厂配有10千伏高压配电室一座,双电源供电。配备储煤能力4万吨的非露天储煤场一处。第二热源厂工程位于新区NP片区南端,独立厂房,规划选址总用地面积为189061平方米,一期规模为5×70MW燃气热水锅炉房,管网总长度21.2千米,换热站35座,最大供热面积约650万平方米,一期两台70MW燃气热水锅炉,2011年10月份投产供热。现作为调峰热源应急备用。
集团公司驻地周边情况:第一热源厂大门东侧100米有加油站一座,天然气门站临近210国道,集团公司附近无重大危险源和重要建筑物。
集团公司临近消防2#站,该站有消防车5台,分别为3台水罐车(6吨、15吨、21吨)、一台泡沫车(8吨泡沫加60吨水)、一台应急救援指挥车,战斗人员40名,应急时可提供消防支援。
康巴什新区120急救中心有医疗救护车三台,在应急时可提供医疗救治室。
康巴什公安交警部门在突发燃气泄漏事件时可协助临时警戒、交通管制、人群疏散。
气候简介
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属典型的温带大陆性气候,日照丰富,四季分明,无霜期短,降水少且时空分布极为不均,蒸发量大。年日照时数为2716-3194小时;年平均气温5.3-8.7℃;平均月最低气温:10℃-13℃;7月平均气温为21℃-25℃;全年气温日差为11℃-15℃;年降水量为170-350毫米;年蒸发量2000-3000毫米;最大冻土深度:160cm;无霜期:130-160天;地震烈度8度;年平均气压890 mbar;降水主要集中在7-9月份;全年8级以上大风日数40天以上。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危险源:天然气中压A级别管道,天然气门站天然气撬装调压设备,第一热源厂供热锅炉、高压配电室、储煤场,第二热源厂天然气撬装调压设备。
风险分析:
天然气管道或供气调压设备发生泄漏,导致供气火灾、爆炸、窒息事故。
燃气、供热管道抢修作业时发生土方坍塌,导致坍塌事故。
热源厂锅炉发生超压、供热管道爆管,导致爆炸、灼烫事故。
热源厂高压配电室发生短路、裸线,导致触电事故。
热源厂储煤场发生煤粉尘爆炸、煤炭自然,导致爆炸、烧伤事故。
公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伤害。
三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成立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中心,设置总指挥、副总指挥、现场指挥、各职能小组8组及应急抢险队41人。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组织制定应急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事故信息上报及有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协调事故的处理;组织应急预案演练;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由总经理苗爱文担任。
职责:负责宣布应急状态的启动、升级和解除,全面指挥调动应急组织,调配应急资源,按应急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抢险。
副总指挥:由副总经理李全新担任。
职责: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抢险救援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遇紧急情况,经总指挥授权后,行使应急总指挥权限。
现场指挥:副总经理杜俊梅负责相关天然气抢险的现场指挥工作;副总经理王小亮负责相关热力抢险的现场指挥工作;总经理助理任鹏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工作;技术副总监祁杰负责抢险技术、通讯联络、医疗救护、应急人员保障等工作;财务副总监雷雪峰负责资金保障工作;安全监察部经理张立学负责安全警戒、消防灭火、应急供电等工作。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现场各方面具体工作落实,现场救援、救助的指挥与监察督促工作,协调各小组的职能,抓好抢险救援及物资、人员管理工作,收集和整理抢险记录,并组织整理上报。
注:上一级应急指挥人员因故无法到岗,由下级代行应急指挥权限。
各职能小组:由现岗位相关或有关人员组成,各职能小组长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及专业技术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现场应急事件的专业处置。
安全警戒组:负责消防灭火、警戒疏散、区域隔离。
组长:张立学
组员:翟伟、纪金奎、韩强
应急抢险组:负责现场抢险抢修作业、应急保障工作的实施和现场恢复。
组长:刘宇、关 鑫
组员:应急抢险队全体成员
技术支持组:负责提供事故分析和安全抢险、抢修、救援的各项应对策略。
组长:韩 猛
组员:曹晴月、王志刚
物资供应组:保证应急物资、维修抢险用具的供应。
组长:雷志强
组员:李魁、郭墩苍
交通运输组:保证应急车辆的正常使用。
组长:葛建英
组员:张冬冬、王瑞庭
通讯联络组:保证现场通讯联络,对外发布应急信息。
组长:董玉丹
组员:夏建军、路敏、李双龙
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伤员转院工作。
组长:杨媚兰
组员:张晓娟、郭翠玲
电气抢修组:负责现场的应急发电和电气故障抢险、抢修。
组长: 霍建光
组员:刘凯、姚文军、应广慧、郭光、李敏
应急指挥体系图:
四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我公司危险源为天然气中压A级别管道,天然气门站两台天然气撬装调压设备、第二热源厂一台天然气撬装调压设备,第一热源厂6台供热锅炉、一座高压配电室、一座储煤场。
对上述危险源我公司生产单位24小时值守,公司控制中心使用视频监测系统24小时监控,采取人工巡查、视频监控、数据监测等办法进行管控,并分别由天然气分公司站控室、热力分公司调度中心、监控中心负责记录备案备查,由安监部负责建立危险源台账,每月定期组织检查,掌握供热、供气潜在事故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针对各类事故特点要求各部门、单位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明确危险场所的安全操作规程。
燃气泄漏、热力爆管、煤炭自燃、管沟土方塌方、电气事故的防控和处置措施详见各部门、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4.2 预警行动
4.2.1预警条件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燃气泄漏火灾爆炸、锅炉爆管、煤粉尘爆炸、煤场起火、土方坍塌、电器、车辆等事故时,安全监察部接到报警信息,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应急总指挥根据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突发性事故可能发生或者即将发生时,根据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对突发性事故进行分级预警,应急总指挥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决定预警的升级、降级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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