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目的
为迅速、正确地对干熄焦系统事故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特制定本专项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石横焦化公司干熄焦系统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置。
1.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本预案针对干熄焦皮带着火、干熄焦红焦罐落地、干熄焦红焦从干熄炉溢外、干熄焦煤气中毒、干熄焦锅炉爆管、干熄焦锅炉缺水可能引发的事故,不仅干熄焦系统的正常生产不能进行,人身安全和生命财产受到威胁,还会对后续生产环节造成重大影响。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遵循:统一指挥,以人为本,恢复生产,分级负责,协同应对的原则进行应急救援。
1.5组织机构及职责
1.5.1应急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抗灾抢险的组织领导,成立焦化公司应急指挥机构。
1.5.2指挥机构职责
1.5.2.1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完善及组织培训和演练;
1.5.2.2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抢险和生产恢复工作;
1.5.2.3事故原因的分析、处理、报告及预防措施的制定;
1.5.2.4事故损失的统计工作;
1.5.2.5预案执行情况的评价、考核等工作。
2预防与预警
2.1危险源监控
各工段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各生产工段配合对各生产区域及生产作业过程加强事前检查,演练应急救援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使救援力量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2.2预警行动
不管由于何种原因,一旦干熄焦系统出现引发事故的征兆,即进入预警状态,立刻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应急小组成员和维修人员马上处于应急救援状态,生产工段全力配合。
3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程序
3.1.1一旦干熄焦系统发生意外事故,岗位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调度、同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1.2生产调度根据事故情况积极组织岗位人员进行自救,并同时向应急救援领导汇报,有必要时启动集团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1.3事故报警、通讯联络方式应急电话:
a)生产部调度室:3692596、3692597;
b)安环处:安全科3694023、3692307、煤气防护站3693627、交通消防科3692515;
c)职工医院:3692313;
d)保卫处:3692475(石横特钢民警中队)。
3.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3.2.1干熄焦皮带着火事故应急处置
3.2.1.1发现火情后立即启动皮带自主喷水系统;
3.2.1.2发现火情后通知主控室停止排焦,并把皮带所有电源切断;
3.2.1.3发现火情后立即停止除尘风机及通风机的运行;
3.2.1.4发现火情后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警,同时向工段领导、安环处、保卫处汇报;
3.2.1.5发现火情后,立即取消防箱内消防水带与就近消防栓对接好,对液压站进行喷水,避免引起二次火灾;
3.2.1.6发现火情后立即取消防箱内消防水带与就近消防栓对接好,对排焦装置进行喷水,避免烧毁排焦装置;
3.2.1.7当班工长根据火势情况在消防车没有来到之前选择自救:
a)判断火情严重情况和co有无泄露,必要时带空气呼吸器、co报警仪前往火灾现场;
b)立即取消防水带与就近消防栓对接好;
c)抢救职工手携CO报警器,带好空气呼吸器,确定皮带通廊着火点和灭火点,利用消防水进行灭火,严禁无任何防毒措施进入皮带通廊。
3.2.1.8如果有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抬离危险区域,拨打紧急救护电话。当班工长派专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和救护车。
3.2.1.9安全员到达现场则负责周围区域的戒严,协助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援。消防队到达后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
3.2.1.10救火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及废水,利用本车间有效的物质,减少对环境污染。
3.2.1.11消除火情后,保护现场的重要设备、资料。
3.2.2干熄焦红焦罐落地应急处置
3.2.2.1发现险情后立即确定需停现场设备的电源并有关班组。
3.2.2.2发现险情后立即取消防水带与本体除尘前的消防栓对接好,确认用电设备停电后,对红焦落地位置进行灭火。
3.2.2.3用水对红焦落地区域进行降温,避免红焦热辐射造成二次火灾或爆炸事故。
3.2.2.4发现险情后立即关掉APS液压站的运行。
3.2.2.5发现火情后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警,同时向工段领导、安环处、保卫处汇报。
3.2.2.6如果有受伤人员,立即将其抬离危险区域,拨打紧急救护电话。当班工长派专人到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和救护车。
3.2.2.7安全员到达现场则负责周围区域的戒严,协助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援。消防队到达后协助消防队进行灭火。
3.2.2.8救火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及废水,利用有效的物质,减少对环境污染。
3.2.2.9消除火情后,保护现场的重要设备、资料。
3.2.3干熄焦红焦从干熄炉溢外应急处置
3.2.3.1当通过监视器或其它判断有红焦从干熄炉中溢出后,主控操作人员或其它人员立即通知炼焦车间停止往另一个焦罐推入红焦。
3.2.3.2当现场确认红焦确实溢出干熄炉后,通知电机车停止作业,准备湿法熄焦。
3.2.3.3在排焦温度允许的范围内,主控室适当增加排焦量,尽快降低干熄炉内焦炭的料位。
3.2.3.4如果炉盖敞开,操作人员立即清理装焦装置的轨道及炉口周围的焦炭,让炉盖关闭。
3.2.3.5利用装焦平台上的消防水对外溢的红焦进行熄灭。同时注意红焦伤人及电气设备的防水保护,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及机电事故。
3.2.3.6把溢出的红焦全部熄灭后,检查装焦装置等机械及电气设施的损坏程度,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3.2.3.7待查明外溢红焦的原因、解决好损坏的电气及机械设备及手动对提升、横移、装焦装置、焦罐等设备二次空试车无误后,准备联系恢复生产。
3.2.3.8把溢出的红焦全部熄灭,8小时后如果炉内的焦炭在正常料位,打开炉盖把炉外的焦炭清理到炉内。
3.2.4干熄焦煤气中毒应急处置
3.2.4.1发现有人在皮带通廊中毒,主控室停止排焦,减少循环气体风量,必要时停止循环风机运转。
3.2.4.2发现人员立即汇报当班工长及工段相关人员,同时主控工通知公司调度及相关领导。
3.2.4.3加大通风量及除尘风机的运行速度。
3.2.4.4接到中毒人员信息后立即操作人员携带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及CO报警达到现场。
3.2.4.5操作工及其它抢救人员背着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首先把中毒人员抬离出中毒区域。
3.2.4.6当班工长安排专人对煤气泄露区域进行警戒,防止他人进入。
3.2.4.7煤气中毒事故的抢救。在抢救煤气中毒人员时,首先要确定中毒轻重以采取相应措施和正确的处理方法。
a)对轻度中毒患者,如出现头痛、恶心、眩晕、呕吐等症状,迅速使其脱离中毒现场,安置在空气新鲜的地方,吸入新鲜空气或进行适当补氧,其症状即可消失,恢复后喝点浓茶,加快血液循环,以减轻症状。
b)对中度中毒患者,如出现意识模糊,口吐白沫等症状,迅速使其脱离中毒现场,安置在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扣、腰带(有湿衣时应脱掉),冬季应注意保暖,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或输氧,待中毒者恢复知觉,呼吸正常后,再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c)对重度中毒患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呼吸停止等症状,应迅速使其脱离中毒现场,安置在空气新鲜的地方,解开衣扣、腰带(有湿衣时应脱掉,冬季应注意保暖),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强制苏生,在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尽量在现场进行抢救或可在医护人员的护理下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在抢救过程中未经医务人员允许,不得停止抢救。
d)高压氧仓对治疗煤气中毒效果明显。可由医务人员根据中毒患者症状决定是否送往肥城矿务局中心医院高压氧仓进行治疗。
e)煤气中毒患者出现神志不清、呼吸停止、呼吸困难症状时应立即进行现场人工呼吸。迅速使患者脱离事故现场,安置在空气新鲜的地方;打开呼吸道:让患者仰卧,在其肩胛骨下用软质物品垫高约10-12cm,托住其脖子,一手按前额,鼻孔朝天,头向后仰,下颌前伸,口张开;清理口腔内异物:让患者侧身,抢救者用膝盖顶住患者的肩,然后用纱布或手绢缠到手指上擦抹口腔和咽喉(如牙咬的紧可用开口器和拉舌器);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跪在患者一侧,一手托脖,一手捏鼻孔,深吸一口气,对着患者的口吹气,松口,靠患者胸腔回缩呼吸;再吸气,再吹气,反复进行。吹气用2秒,患者呼气用3秒;胸外心脏挤压:先确定按压点(胸骨下部1/3处心口窝上方尖状软骨上二横指处,也就是心脏的部位)。两手扣住掌指向下,压下3-4cm,反复进行,每秒1次,直到复苏。(配合人工呼吸:一人抢救,先吹气2次,再按压15次;两人抢救,按压5次,吹气1次;注意:吹气时不可按压)。
3.2.4.8现场确认抢救人员无人在现场滞留后恢复生产运行。
3.2.5干熄焦锅炉爆管应急处置
3.2.5.1调整循环风量100000Nm3/h,排焦量控制在40~50t/h。
3.2.5.2风机前后进行N2吹入。
3.2.5.3适当打开干熄焦炉顶放散阀进行控制预存段压力。(30~100Pa)
3.2.5.4若锅炉入口处于正压,应打开一次除尘器紧急放散阀进行控制。
3.2.5.5干熄炉焦炭排到斜道以下,停止排焦,旋转密封阀及振动给料器停止工作,N2顶压及吹扫风机继续运行5~6h。
3.2.5.6确认干熄炉内无红焦后停循环风机(从观察孔和炉盖处确认),关闭所有中栓,预存室压力调节阀关闭,炉顶放散阀开度为25%。
3.2.5.7锅炉按降压曲线进行,汽包压力控制在2.0MPa以下(用主蒸汽放散阀调节)。
3.2.5.8当主蒸汽温度低于350℃时,关闭减温水。
3.2.5.9关闭干熄焦炉炉顶吸尘档板。
3.2.5.10操作及检修人员尽量不要靠近锅炉防爆口区域,以免伤人。
3.2.5.11锅炉进入检查及作业条件:
a)红焦熄灭。
b)汽包压力为0。
c)锅炉人孔全开。
d)CO<50ppm;O2>18%。
e)所有N2吹入全关。
f)一次除尘器紧急放散阀打开。
g)需24V照明电源。
3.2.5.12锅炉内漏点处理完后,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即4.4MPa,确认无泄漏后封闭所有人孔门。
3.2.5.13投红焦进行烘炉。
3.2.6干熄焦锅炉缺水应急处置
3.2.6.1水位降低时,应立即校对水位计,经判断确实缺水,解除自动,手动加大给水,迅速恢复正常水位。
3.2.6.2如果水压低,开启备用水泵。
3.2.6.3经上述处理后,水位继续下降,各水位表显示一致,确实水位在-250mm以下,应立即停炉,禁止锅炉上水。
3.2.6.4恢复运行,需得上级批准。
3.2.6.5定排连排关闭。
3.2.6.6锅炉叫水程序:
a)开启汽包水位计放水阀;
b)关闭汽阀;
c)关闭放水阀注意水位是否在水位计中出现;
d)叫水后开启汽阀,恢复水位计运行;
e)叫水时先进行水位计部分的放水是必要的,否则可能由于水管存水而造成错误判断。
3.2.7旋转密封阀卡料故障处理
3.2.7.1通知主控人员进行保温保压操作。
3.2.7.2联系检修及电气人员。
3.2.7.3将旋转密封阀选择“现场手动”。
3.2.7.4开启排焦皮带,密切观察,对旋转密封阀反转点动,正转点动几次,使异物松动。旋转密封阀电源跳闸时,及时到配电室送电或复位。
3.2.7.5确认正转、反转是否正常,如正常则继续投入生产。
3.2.7.6如故障不能消除,将旋转密封阀操作开关选择“零位”,防止误操作。
3.2.7.7缓慢降风量至最小,关闭风机入口调节门,打开风机前、后充氮,加大排焦处除尘阀门开度,关闭排焦检修闸板阀,关闭排焦充氮,开压缩空气,打开旋转密封阀人孔门处理,取出异物。
3.2.7.8取出异物后,封闭人孔门,打开闸板阀。
3.2.7.9与发电和厂调联系,缓慢提高循环风量和排焦量,进行锅炉升温升压操作。
4附录:救援物资明细表
附录A
救援物资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位置 | 数量 | 备注 |
1 | 地下栓 | 本体除尘地面 | 1 | ||
2 | 墙上栓 | Φ65 | 干熄炉二层平台 | 1 | |
3 | 墙上栓 | Φ65 | 烘炉人孔平台 | 1 | |
4 | 墙上栓 | Φ65 | 空气导入孔平台 | 1 | |
5 | 墙上栓 | Φ65 | 装焦平台 | 1 | |
6 | 灭火器 | 各岗位控制室 | 26 | ||
7 | 呼吸器 | 干熄焦主控室 | 2 |
上一篇:焦化厂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
下一篇:洪涝灾害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