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可能突发的特大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规定》、《烟草行业安全管理暂行条例》、《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芜湖市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芜湖卷烟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厂内规章制度,参照《芜湖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厂全厂范围内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重伤4人以上(含4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企业产品日计划产量损失100%的事故,以及其它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本《预案》所指特大安全事故包括: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3、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4、特大特种设备事故;
5、特大食物中毒事故;
6、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二、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1、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2、成立芜湖卷烟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特殊情况下厂长不能到位时,由常务副总指挥代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担任,根据具体事故情况需要,由总指挥指定分管厂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厂安委办,由安保部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安保部、办公室、工会、党办、管理信息部、监审部、物业公司、物流公司、工贸公司、人力资源部、物资供应部、财务部、技改工程部、制造中心、营销中心、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人武部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三、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抢险方案,并按照抢险救援方案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在本厂范围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等;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撤离工作;
5、负责事故的上报,联系与政府、公安、安全生产、消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救援;
6、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稳定事故后的生产、工作秩序;
8、将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及处理意见进行上报公布;
9、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四、特大安全事故已经能够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指挥部办公室(厂安委办)
1、负责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
2、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3、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拟定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计划和保障方案;
4、负责召集有关技术人员,对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承办指挥部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保部
1、负责特大安全事故的现场秩序维护和现场管制;
2、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撤离、疏散;
3、负责参与有关特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救援;
4、配合、参与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事故中工伤人员的伤残申报及鉴定等事宜。
(三)、物业公司
1、负责特大食物中毒事故、重大疫情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救援;
2、负责各类特大安全事故的医疗应急救护工作,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
3、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4、保障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抢险救灾时期的食品、药品供应。
(四)、办公室
1、负责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期间的应急救援车辆的需求;
2、负责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的接待;
3、负责保障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期间厂内通信顺畅;
4、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五)、技改工程部
1、负责建筑物损毁、基础设施破坏,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相关技术支持;
2、负责提供特大安全事故所需的相关技术资料,水、电、气、汽管网情况;
3、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六)、营销中心
1、负责有关特大安全事故抢救;
2、负责在外营销工作人员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
3、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七)、物流公司
1、1、负责组织仓库人员进行抢险救灾;
2、2、负责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撤离;
3、3、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八)、制造中心
1、负责特大安全事故相关设备的技术支持,提供技术资料;
2、负责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期间生产调度;
3、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九)、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
1、负责本部门的员工参与抢险救援,安排人员、物资撤离疏散;
2、负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期间的生产进行;
3、一车间负责CO2线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发生其他事故期间CO2线安全运行;
4、三车间负责发生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电力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期间的尽最大可能提供能源保障;
5、配合、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的调查。
(十)、财务部
1、负责特大安全事故救援、事故处理所需经费;
2、负责特大安全事故时物资、人员疏散和撤离;
3、参与、配合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十一)、监审部
1、负责监督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物资供应部
1、负责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所需物资的供应;
2、负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时物资、人员疏散、救援和撤离;
3、参与、配合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十三)、管理信息部
1、负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期间最大可能保障全厂信息网络通常,维护好相关的设备;
2、参与、配合相关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十四)、其它部门
1、参与、配合相关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五)、工贸公司
1、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所属各部门参照上述各部门职责负责本单位责任;
2、负责组织员工参与抢险救灾;
3、负责参与、配合相关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4、卷烟材料厂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所属各部门职责参照上述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责任;
5、综合商场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所属各部门职责参照上述各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责任。
五、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部门要立即向安保部报告(3119),安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情况向应急救援总指挥(厂长)、副总指挥(分管厂长)报告,指挥部根据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机构、部门报告,并积极组织进行自行救援,根据情况寻求社会救援。报告内容要说明事故发生的部门、时间、位置、简要情况等。
2、总指挥(厂长)、副总指挥(分管厂长)报告接到报告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要启动本《预案》,则要按照预案规定迅速组成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并组织开展工作。指挥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政府部门的救援,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有关单位接到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相关救援工作、协调、处理工作。
4、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保护现场,组织本单位人员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救人员和财产。为了救抢救物资和人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物件、痕迹、物证等,以便于事故的调查。
5、安保部接到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管制,疏散人员,参与救援,保护现场。
六、施救程序与要求
1、根据特大安全事故的类别,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有关成员单位立即牵头成立相关的施救组,开展相应的施救工作。
2、各分工部门根据职责、根据分工,组织人员立即到位,确保相关物资、工具、人员、车辆到位,分析可能发生的情况,研究相应措施,制定具体要求和注意的问题。
3、参加救援、抢险人员应正确使用保护用品,准备相关仪器、器材、设备、工具迅速赶到指定的现场,参加救援工作。
4、需要请求救援专家、技术人员、技术专家参与救援的,指挥部办公负责邀请,其他单位负责相关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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