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发电厂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014-11-14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相关记录、对本次应急进行评估,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6事故调查及责任追究

  6.1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后,由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上级负责组织调查的事故,做好事故调查配合工作;其余则由发电事业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6.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经过、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事故调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6.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5在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6.6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7培训与演练

  7.1各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培训,并进行一次应急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培训。

  7.2各单位每年组织进行一次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总体评价,并提出演练报告。对演练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纠正。

  8检查与考核

  发电事业部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本预案的执行。

  9反馈

  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每年修订一次。

  10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

  10.1支持性文件

  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0.1.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0.1.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10.1.5《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10.1.6《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0.1.7《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则》

  10.1.8《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重大人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1.9《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0.1.10《xx煤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0.1.11《xx煤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0.1.12《xx煤化工集团公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2相关记录、图表

  10.2.1xx煤化工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讯录(见附件1)。

  10.2.2xx煤化工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录(见附件2)。

  10.2.3xx煤化工集团公司发电事业部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图(见附件3)。

  10.2.4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