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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2014-11-19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则

  1.1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电力生产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发电厂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1.2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而制定。

  2  概况

  2.1介绍各企业情况和易发生溺水人身事故的地点。

  2.2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

  游泳;失足落水;坝上行车;水库堤坝决口。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3.1.2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办公室:

  3.1.3职责

  3.1.3.1总指挥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的有关防止人身伤亡的法规、政策等,并进行部署;

  负责我厂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

  督促检查做好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全面负责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的救援、调查、恢复工作;

  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3.1.3.2副总指挥的职责

  检查各分管部门对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

  指导各分管部门的工作;

  协助总指挥正确处理在危急情况下的救援、调查、恢复工作。

  3.1.3.3指挥部成员职责

  建立健全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对本部门发生的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及时汇报、救援、恢复、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

  3.1.3.4 办公室职责

  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修订本预案;

  每年5月份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本预案的演练;

  对发生的危急事件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3.1.3.5抢救小组及职责:

  组 长:

  成 员: 、及职工医院所有医务人员。

  职 责:保证伤员的抢救及将伤员安全送往医院。

  3.1.4应急通讯

  总指挥电话:7212    副总指挥电话:7211、7213、7214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7229  办公室主任手机:

  医院门诊  7295            市医急诊  120   

  厂总机  7222              小车班值班  7456

  厂生产值班:7419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溺水人身伤亡事故易发点的管理措施

  3.2.1.1各易发点周围应设固定的围栏(如砖墙、钢丝网等);

  3.2.1.2各易发点醒目处应设足量的警示标志牌,按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执行;

  3.2.1.3保证日常的安全巡视,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事故易发区;

  3.2.1.4减少机动车在灰坝上的行驶,限速。如果遇到大雨,禁止机动车辆上坝;

  3.2.1.5进入易发区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按操作规程执行;

  3.2.1.6现场工作人员须学习掌握,急救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3.2.1.7对各易发区所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如救生衣、救生圈、绳具。专项物资,专管专用;

  3.2.1.8做好对事故易发区的安全管理、健全记录资料。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类型

  游泳;失足落水;坝上行车;水库堤坝决口。

  3.3.2 溺水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条件

  以上四种事故发生后,造成群体伤亡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最早发现溺水人身伤亡事故的人员应立即向安全监察部、发电部值长室、职工医院报警;

  3.4.2安全监察部、发电部值长室、职工医院接到报警电话后,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做好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佩戴抢救器具,赶往事故现场;

  3.4.3各级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3.4.4做好对危急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武装保卫部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3.4.5指挥部成员通知所在部门,按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公安、劳动、工会等领导机关报告情况;事故处理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汇报。

  3.4.6发生事故的部门要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3.4.7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3.4.8当事故控制后,在生产副厂长的领导下,组成安全监察部、发电部值长室、生产技术部、工会、人力资源部及发生事故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安监部门人员应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5.2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