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范了办公区发生火灾及其他意外灾难时的
应急反应原则
2.编制依据
本预案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3.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在接到意外灾难发生的信息后,迅速赶到现场,组织应急救援行动;当条件不允许时,应按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指挥序列落实应急救援行动的负责人。
3.1.2总经理负责意外灾害的救援行动的解除,组织现场调查,分析原因并制定改进措施。
3.2其他人员职责
按《办公区火灾应急预案》要求执行。
4.应急预案优先原则
4.1以保护生命为第一原则;
4.2保护环境和财产为第二原则;
4.3降低事故损失为第三原则。
5.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5.1应急策划
5.1.1公司办公区主要危险源因素为火灾,危险源为电器线路、开关、电器设备的不正常状态,吸烟而引发的火灾。
5.1.2火灾发生后主要危及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公司财产。
5.2应急准备
5.2.1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陈强 备用序列:张立国、马新民、芦少俊、李振广
成 员:张立国、马新民、李鹤、芦少俊、李振广、李波
抢险队: 李鹤、马新民、芦少俊、李振广、李波、方波
救护队: 武旻、武晶、陈江红、任依娜、闫伟
后勤保障:张围茜
5.2.2消防资源
5.2.2.1按常规要求装备的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
5.2.2.2专业消防队
5.2.3紧急响应步骤
5.2.3.1接警与通知
发现火灾的第一人首先要进行灭火行动,当确认个人无法阻止火灾继续发展时,应按:通知本楼保安、报119、通知陈强(或按备用序列通知)直到落实为止。
5.2.3.2指挥与控制
应急机构的组长或备用序列人员应及时到场并担任救援指挥。
5.2.3.3警报与紧急公告
我公司距专业消防队较近,不考虑本条款。
5.2.3.4通讯手段
电话机及手机。
5.2.3.5事态监测与评估
我公司距专业消防队较近,不考虑本条款。
5.2.3.6人群疏散与安置
员工按本预案编制的疏散图进行疏散,办公楼前的广场为临时安置地。应清点人数及人员状态。
5.2.3.7医疗与卫生
a.急救中心:公司东北300米;电话:120、999
b.宣武医院:北京市宣武区长椿街45号; 电话63013355-2301
5.2.3.8公共关系
由公司上级部门北京电力实业开发总公司负责解释。
5.2.3.9应急人员安全
a.抢险队人员应经过培训;
b.当无法保证抢救人员安全时应及时撤离。
5.2.4现场恢复
5.2.4.1应急状态的结束由陈强(备用序列人员)宣布;
5.2.4.2公司员工撤离前应清点人数及人员状态;
5.2.4.3当满足事故调查证据需求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现场状态;
5.2.4.4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和后果评价;
5.2.5预案的管理与评审改进
预案根据环境的变化或演习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5.2.6应急预案演习
预案演习分为:口头作业演习、动用本公司资源的演习、和动用社会资源的演习;
5.2.6.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口头作业演习;
5.2.6.2公司参加上级部门的演习工作,动用本公司资源的演习需经上级领导部门批准。
5.3 消防注意事项
5.3.1报“119”火警时应报告起火地点、起火性质、火灾态势,报警后应有专人到标志性路口迎接消防车;
5.3.2在有可能的条件下切断危险源,防止二次险情发生。
5.3.3火灾发生后禁止乘坐电梯;
安全疏散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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