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公司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科学、有效的进行处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十分重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行业特点以及我公司的实际,现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道路危险运输管理规定》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西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民爆器材仓库发生火灾、雷击、盗抢、爆炸事故。
2、民爆器材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爆炸事故。
3、事故发生后可能继续扩大事故现场对经营、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本单位自身力量不能控制,需要外援求助的事故;
4、其它突发事故(如山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四)应急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政府统一领导,公司协调组织,各分公司具体实施自救和社会救助相结合,快速反应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程度和地点分级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由于我公司在经营结构上各县分别设置了分公司,各分公司又有火工品仓库和配送车辆,实施救援无论在时间上还是距离上都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同时,事故单位自身组织应急救援是最快捷、最有效的救援,因此应急救援工作应从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救援为主,各分公司应认真组织编制和演练本单位的应急预案,要组建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救护器材和救护设备,以实施最快捷、有效的救援。
二、 危险源分析
1、公司概况
我公司是晋城市唯一经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公司,也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国有控股企业,有股东八家,在经营机构上设有市公司和五个分公司,在职员工334人,有民爆专用仓库六所,专用配送车辆24辆。
2.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1)风险及重大危险源。市公司总库与各分公司民爆物品专用仓库、民用爆炸物品配送车辆以及配送过程为公司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源。
(2)导致事故类型及危害后果。上述危险源可能导致火灾、雷击、盗抢、爆炸及交通事故。此类型事故一旦发生将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
(3)涉及主要危险物资及关健部位。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资为各种成品炸药、雷管、导爆索类,关健部位为民爆仓库。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保障处置事故快速有效,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等(应急救援指挥联络图。示意图附后:(附件1)
1.指挥机构及职责
事故应急领导组组长:刘向前
主要职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公司及各分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有关事故情况等。
副组长:史小强 常瑞文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具体实施工作。
成员:闫兵胜、鲍冀锋、田玉林、牛前进、孙雷、
金会忠、任晋茂、郭树林、郭锁林、田晓腾、王国庆。
主要职责: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领导组安排,负责事故救援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2.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
设在市公司办公室
主任由分管安全副总常瑞文担任。
主要职责:按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协调指导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外围支援工作,保证事故信息和上级领导指令及时准确地上传下达;跟踪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报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负责有关报告起草等工作。
3.公司各部门以及有关人员按照领导组的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加抢险。为保证抢险救援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公司组建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新闻发布组。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以属地和事故发生地为主,组成现场救援指挥部,市公司由总经理担任部长,各分公司由分公司经理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现场救援队伍;实施现场救援及抢险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紧急情况下向社会力量(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求援;事故现场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将各民爆仓库定为重大危险源。
监控方式和预防措施:
1.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犬防”
2.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3.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不间断的看管及巡逻
4.公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预警行动
1.对危险源及民爆物品,一旦发现重大隐患,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除、整改。不留死角、不留余患。
2.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的季节性灾害信息要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
3.对于民爆仓库内设置的报警、监控、消防设备等技防措施要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性能良好。
﹙三﹚信息报告与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仓库值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报告,公司领导和应急办公室应在1小时之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根据事故等级应及时处理好以下情况。
(1)发生一般事故,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报告。公司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报告。
(2)发生重特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安监、卫生、防疫等部门报告并请求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市公安局、市安监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民爆局。
﹙四﹚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发生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五、应急响应:〈事故接报记录表附后,附表3〉
1、事故响应等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事故分为不同等级。由此应明确响应级别。
(1)一级重大应急响应:造成3人死亡或遇险,涉及公司外部产生重大影响,超出公司自身应急能力,以政府及社会救援机构全面介入,公司配合。
(2)二级较大响应:造成1至2人死亡或遇险,在公司外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公司自救与政府机构救援结合,政府负责事故调查。
(3)三级一般响应:只涉及到公司内部,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有人员遇险或受伤,以公司自救为主,必要时可请医疗,消防或公安部门协助。
2、响应程序
为做好事故发生的救援工作,平时,就要与当地政府和附近村庄建立起救援预备队,本着“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在公司统一领导指挥下,有组织地实施救援工作。
(1)现场应急救援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先期处置.当情况不明时,应先撤离人员为主,不得实施盲目救援;在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意见后,要有秩序的进行救援,一定要杜绝因采取措施不当而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再次造成新的人员伤亡。
(2)要把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的撤离、疏散工作。
(3)事故不同,应区别处置。当雷管库着火时,应立即撤离现场人员;,炸药库着火时,初起阶段应用水和灭火器材扑救,如不奏效,应迅速撤离现场,等待外援。
(4)要充分做好防止残留危险品燃烧、爆炸以及建筑物、悬吊物垮塌造成的二次事故。
(5)对于抢劫、盗窃、丢失事故的现场要尽最大努力保护事故现场,当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也必须做出标记和记录
(6)当电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7)现场检测与评估:为搞清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相关人员要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测、鉴定和综合分析,为制订现场抢险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六、应急结束
1、当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技术人员鉴定不会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时,经指挥中心请示,当地政府批准,现场应急结束。现场应急结束后要做好以下工作:
(1)需将事故详细情况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
(2)需将现场相关资料移交事故调查小组;
(3)要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七、信息发布
在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于二级以上应急响应的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现场指挥部信息发布组与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原则是客观、真实。
八、后期处置
1、清理现场,抢修损坏设备,尽快恢复经营活动;
2、看望伤者、安抚家属,按照政策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3、对应急救援进行总结,及时修订预案。
九、保障措施
1、通信保障
(1)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及分公司办公室电话。〈见附表1〉
(2)有关单位联系电话:110、119、120、122
(3)上级部门的电话:市安监局 市公安 省民爆局〈见附表2〉
2.应急队伍的组成。根据预案编制,人员的组成由公司各部门员工兼职。
应急救援组组长:刘向前
副组长:史小强、常瑞文、鲍冀锋、闫兵胜
成员:任晋茂 郭树林、郭锁林、田晓腾、王国庆、孙雷、李树峰、王吉红、牛前进、张阳。
具体要求是:
﹙1﹚、平时严格按照公司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2﹚、所有抢险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抢险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
﹙3﹚、与临近村庄保持通讯联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立即响应参与救援。
﹙4﹚、对在救援事故中表现突出的人员要进行奖励,反之按规定进行处罚。
3、应急物资的配备
平时,各单位在库区内配备以下应急物资和设备:
(1)备用电源
(2)消防铁锨和防范用具,如:
(3)担架、急救用品等要按要求配置。
4、应急救援经费的保障:
应急救援经费应从安全专项资金中提取。主要用于应急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急预案的演练及队伍的培训等,要求该经费要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5、其它保障
(1)后期保障,由副组长鲍冀锋负责,主要提供应急救援工作使用的通讯器材,运输车辆等。
(2)治安保障,由安全效能监察室主任张阳担任主要提供应急救援时警戒用的装置及其它装备。
(3)技术保障,由仓储部部长李树峰负责,主要提供事故现场的相关资料,库区设计图等。
十、培训及演练
1.各分公司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2.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要经常开展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4.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奖惩
1.奖励,在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和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成果显著的;
(4)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的;
(4)盗用、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资的;
(5)阻碍应急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十二、附则
1、术语和定义
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能量和危险有害物质的装置或处所。
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产,环境破坏等后果的违背人们意愿的意外事件。
隐患:指控制危险源的安全措施失效或缺少,也就是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应急响应:就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紧急行动。
应急救援预案:指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为减小安全生产事故的后果、危害而预先制订的抢险救援方案,是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依据。
1、应急预案备案
市公司应急预案应报市安监局、省国防科工办、民爆局备案,各县分公司要上报当地安全部门和市公司备案。
2、修订和完善工作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民爆行业规定以及公司实际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和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工作领导组制定,并由其作出解释。
4、有效实施
本预案自2010年4月20日起实施。
附件1:应急救援指挥联络图
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董事长 刘向前 13753689288
总经理 史小强 13934322593
副总经理 常瑞文 15934162616
副总经理 鲍冀锋 13703562285
副总经理 闫兵胜 13903562320
泽州分公司经理 任晋茂 13503569902
高平分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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