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选煤厂车间火灾的预防
1.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四防”知识及矿有关会议精神,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做好防火工作。
2.进入车间内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火电焊工作需要除外)
3.车间内防火工具设施必须确保齐全、完好,消防水泵齐全,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4.加大对车间内各种电器及线路检查力度,对老化的线路电器元件要进行更换和维修,确保各种设备正常运行。
5.车间内使用油脂时,用后必须将剩余油脂及时送回,如需在车间内保存,必须密封完好。
6.车间内使用汽油时,必须远离火种。
7.使用明火必须履行审批制度。
8.严禁各种违章用电。
9.在产尘地点必须定期进行洒水消尘。
10.进行火电焊作业时,必须执行“选煤厂动用火电焊措施”,并进行审批。
1.2 选煤厂筛分车间、成品仓、回煤暗道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
选煤厂负责井下煤炭提升后洗选工作,因大隆矿属突出矿井,煤体内瓦斯含量较大,因此要防止瓦斯在选煤厂筛分车间成品仓及回煤暗道等地点的积聚,以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另外,由于上述地点皮带转载点较多,在运输过程中极易造成煤尘积聚,为防止发生煤尘爆炸事故,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1.2.1 瓦斯事故预防
1.对筛分车间半成品仓、成品仓上及回煤暗道的瓦斯要定期进行测定,此项工作由选煤厂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将测定数据及时填写在瓦斯、CO牌板上,如测定瓦斯、CO浓度超限,必须向上级部门及当班负责人汇报。煤仓应设置高出煤仓的瓦斯排放口,使用符合防爆要求的机电设备和照明,当煤仓内瓦斯浓度达到1.5%时,附近20米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立即停止运转,车间和走廊内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含照明电源)。进行火电焊作业前,必须对相应地点的瓦斯含量进行检测,符合规定方可作业。车间窗户应经常敞开进行通风,抽排风机必须按有关要求开启,必须保持常开,抽排煤仓内的瓦斯,杜绝超限。定期对抽放管路进行清理。
2.在上述地点作业的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火种,火电焊作业人员,使用火种工作时,必须在瓦斯浓度不超标情况下方准使用。
3.确保风机完好,定期对风机进行检修、维护。
1.2.2 煤尘事故预防
1.建立健全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2.筛分车间必须保证有水源,并有充足的水源保证经常供水。
3.车间各产尘点的喷水管要全部形成。
4.防止喷雾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
5.在皮带落货点处及皮带的机头、机尾设密封罩除尘。
6.112#机头和机尾、201#机尾、1#皮带机头和机尾、2#落煤皮带机尾、回煤皮带机头的五台除尘机要确保完好,在每次作业前,必须提前开启风机,进行除尘作业。
7.各作业地点配备干湿两用吸尘器要确保完好。
1.2.3 消尘洒水管理制度
1.筛分车间所有皮带走廊都要经常消尘,每一个原班至少除尘一次,该项工作由当班该岗职工负责。
2.皮带机头、刮板输送机机头电动机、减速器上的煤尘由该岗位工人负责清理。
3.凡设有喷雾装置的部位,喷雾必须成雾状,开关必须灵敏可靠,真正起到消尘作用,该台设备开启相应喷雾必须开启。
4.二次筛分层及手选层的吸尘器在系统开启前5分钟必须启动,岗位职工必须会使用吸尘器,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所有落货点的密封罩,必须确保严密,无煤尘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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