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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015-03-05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发出“现场应急”报警,向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汇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当发生事故的单位确认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不能很快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调度人员要立即向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总指挥报告,集团公司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指挥办公室根据事故初步预判或危害辩识意见书向重大交通(铁路运输)事故指挥领导小组进行汇报,相应启动集团公司二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集团公司二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响应程序图见综合预案附件。

  二级应急救预案启动后,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指挥部成员,成立集团公司抢险救援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总调度室,公司各部门密切配合工作。

  6.3 处置措施

  6.3.1现场救援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联系、调集必需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若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人员已在现场,则积极配合交警部门处理事故,若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人员尚未到达事故现场则以己方为主,在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1) 伤员抢救

  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同时要立即与医院急救中心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如有人员失踪,立即判明方位,紧急联系政府部门或安排有关技术专家根据事故特点、事故类别,制定搜寻抢救方案。

  (2)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协助、配合交警、交管或公安部门处理疏散人群、护送同乘员工、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

  (3) 保护事故现场

  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并写出书面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6.3.2事故调查

  综合协调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交警、交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伤亡人员情况,按照交警、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6.3.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家属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6.3.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交警和交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公司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上级机关和当地交警部门、交管部门等。

  7  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7.1 人力资源保障

  集团公司组建以矿山救护大队为基础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队伍。

  7.2 财力保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洗消、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测量设备。

  (7)图表:包括组织机构图、通讯联络图、平面布置图等。

  (8)有关名单表:外部救援,机构联系表等。

  (9)标志明显的服装或显著的标志、旗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