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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和面部的保护的一般要求

2010-02-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当处于由于飞溅的颗粒、熔化的金属、液体化学品、酸或碱性液体、化学气体或蒸汽或潜在的有害光辐射等造成的眼睛或面部危险之中,员工必须使用适当的眼睛或面部保护用品。如果存在因飞溅物体而起的危险,员工必须使用眼睛防护,其能够提供侧面防护。同时不应影响防护镜片。

  (2)眼睛和面部的保护—眼睛和面部保护设备的标准

  符合美国国家职业与教育眼睛和面部保护标准

  符合中国标准

  特殊工作防护设备生产和许可证实施细则,1988,劳动部

  (3)安全的护目镜

  •安全眼镜     •护目镜      •面罩     •焊接头罩

  (4)眼睛和面部防护的正确使用

  应在面罩和焊接之内使用安全眼镜或护目镜以增加保护。在耀眼环境中作业时,可能需要有色镜片或遮光镜片以保护你免受强光影响。当你从明亮区域移至昏暗区域时,有色或向光镜片能够保护视觉不适。

  保护眼睛免受焊接或其它放射能影响需要特殊级号的滤光镜片。应检查以确定最能够保护眼睛的镜片。确保眼睛保护用品的安全,制造商的标识必须列于该产品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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