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护肤用品是以预防职业性伤害为主要目的,用于劳动生产过程中,劳动护肤用品重点体现防护性能和对作业场所的环境及储存条件的适应性等特性。不同于化妆护肤品是以皮肤保养、美容为主要目的,用于日常生活。
(一)劳动护肤用品防护性能
劳动护肤用品防护性能是劳动护肤用品所应体现的最重要的功能。劳动护肤用品的类型是根据防护性能划分的,如现在的劳动护肤用品主要有防水型护肤型、防油型护肤剂、遮光型护肤型、洁肤型护肤剂和驱避型护肤剂。
劳动护肤用品要体现劳动护肤用品的防护性能,则要突出劳动护肤用品与化妆护肤品的差别。由于在劳动作业场所中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有害因素远远大于生活场所,所以其防护性能不能等同于化妆护肤品,而应高于化妆护肤品。遮光防紫外线照射功能用防晒指数( SPE值)来衡量,SPF值越大,遮光性能越好,一般防晒霜的SPF值在2-30之间,而遮光型护肤剂就应规定较高的SPF值,因劳动作业场所很多是露天的,如将其SPF值规定为不、于10,这样就把遮光型护肤剂的特性体现出来了。同样,驱避蚊子的功能是用有效护时间来衡量的,即蚊子不叮咬的时间越长,防护性能越好。把驱蚊效果分为A、B两级,A级的有效保护时间不小于6h,B级的有效保护时间不小于4h,“蚊不叮”香水之类化妆护肤品只要达到B级就可以,而驱避型护肤用品的防护性能就应规定达到A级,真适应劳动者在野外和丛林中的作业。另外,现在市场上销售的生活用洗手液适用清洗一的生活污垢,另外附带消毒作用,而洁肤型护肤剂是由劳动者使用的,沾污皮肤的大多工业油污,如机械用油脂、沥青、油墨、化学有机溶用品等,这些工业油污沾污力强,不易清洗,如果清洗不净对皮肤相当有害,为此,洁肤型护肤剂必须具备比生活用洗手、浴液等更强的去污能力。
(二)劳动护肤用品环境和储存条件的适应性
劳动护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作业环境中所使用的,因此,劳动护肤用品的产品必须适应劳动作业环境。另外,受劳动作业环境的制约,劳动护肤用品的储存条件往往也差于化妆护肤品。为此,体现劳动护肤用品对劳动作业环境和储存条件的适应性,突出劳动护肤用品与化妆护肤用品在这一性能上的差别,也是非常重要的。劳动护肤用品对劳动作业环境和储存条件的适应性主要应体现两个方面,即耐热、耐寒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1.劳动护肤用品耐热和耐寒稳定性
劳动护肤用品是由多种化学组分按一定比例配制而成的化学品,大多呈流体或半流体状态,超过一定的温度范围,会分解变质,失去应有的效能。劳动作业环境的温度范围通常要比一般的生活环境宽,高温40-50℃、低温- 10-20℃都是很常见的,而生活环境中这样宽的温度范围不多,同时,劳动护肤用品的储存也会因条件限制而差于化妆护肤品。因此,劳动护肤用品的耐热和耐寒稳定性应适应这样的温度范围,确保劳动者在劳动作业环境中使用的劳动护肤用品不变质、不失效。
2.劳动护肤用品安全性
劳动护肤用品这里所说的安全性是指劳动护肤用品对于劳动作业场所和储存场所的安全性,主要针对具有易燃性的劳动护肤用品而言。劳动作业场所中,很多是明火或会产生火花的作业,并常常是立体作业。有时机械运转所需的燃料、压缩空气等也存放其中,作业状况相当复杂,完全不同于一般的生活环境。因此,劳动护肤用品的产品应尽可能是不易燃烧的化学品,当无法避免时,应对判断易燃性的指标——闪点预以控制。
劳动护肤用品了解了劳动护肤用品的特性之后,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护肤用品的研制和生产。在符合必需的卫生要求、对皮肤不会产生毒理学作用的安全性能并具备使用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高劳动护肤用品的防护性能和对作业场所环境及储存条件的适应性。在选用劳动护肤剂时,也应考虑上述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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