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气呼吸器使用须知:
1、空气呼吸器使用的可呼吸空气必须符合GB18435-2001的具体要求: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1 |
氧的体积分数 |
20~22 |
2 |
二氧化碳的体积分数 |
≤500 |
3 |
一氧化碳的体积分数 |
≤10 |
4 |
水分(露点) |
≤-43 |
5 |
油雾与颗粒物 |
≤5 |
6 |
气味 |
无异味 |
2、气瓶充气不能超过气瓶最大工作压力。
3、未能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本产品可能引起人员伤亡。
4、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选择相应的空气呼吸器。
5、请勿擅自替换、修改、增加或去除某些零件。
6、不要擅自改变或永久性覆盖住空气呼吸器和气瓶上的任何标签,任何标签的粘贴不能影响或损坏空气呼吸器和气瓶,不能影响这些组件的正常功能,不能给这些组件增加易燃材料。
7、空气呼吸器作为进入或逃离缺氧空气、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环境时的呼吸保护装置,其工作温度范围为-30~60度,在为0度以下使用空气呼吸器时,应注意低温操作的方法。
8、空气呼吸器使用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报警器发出的报警信号,当听到报警声响时应立即撤离现场。
9、每次进入一个受污染或情况不明的环境之前,都应作好一定的工作计划,以确保气瓶内的空气从给足够,保证使用者进入事故区域执行任务,并能够返回到安全区域。
10、用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压力表的读数并估计剩余使用时间,任何情况下使用者必须确定气瓶内留有足够空气,能够保证自己可从被污染区域撤至不需要呼吸保护的地方。
11、已经用掉气瓶内部分空气后打算再进入事故区域,那么些使用者必须确保剩余空气足够执行任务,并能够返回安全区域。
警告:在进入一个有潜在危险或情况不明的环境前,使用者必须确定气瓶内有足够量的空气,可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救援任务并且返回到安全环境中。未充满空气的气瓶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二、空气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项
1、建议两名或两名以上操作员协同作业。
2、本装置仅用于呼吸系统的保护,在特殊情况下操作时,应另外穿戴特殊防护装备。
3、在使用中,因碰撞或其它原因造成面罩错动时,应立即屏住呼吸,及时将面罩复位,但要保持面罩贴脸上,千万不能从脸上拉下面罩,若发生意外应立即撤离现场。
4、经常查看压力表,注意余气量,并估计接任使用时间。在听到报警声后,应迅速撤离作业现场。
5、脱去面罩的步骤如下:
1)确信已离开受污染的环境或已处于不再要求呼吸保护的环境中
2)按下供气阀上供气开关按钮,关闭供气阀
3)捏住面罩左右两侧的头带扣环向前拉,即可松开头带,半面罩从面部由下向上脱下。
警告:如果脱下面罩关闭供气阀未能停止空气从供气阀自由流出,应立即关闭气瓶阀,防止气瓶内剩余压缩空气漏光。并将该供气阀作好标记,待维修人员修理
6、卸下装备
用拇指压住腰带及胸带插扣中部的凹口处,轻轻用力压下将插扣分开;然后用手指把左右肩带上的调节扣下端向上扣,松开肩带,同时两手勾住肩带,向上轻担即将装备从肩背上卸下。
7、关闭气瓶阀
顺时针旋转气瓶阀手轮,关闭气瓶阀
8、系统放气
按下供气阀外罩中央,放掉管内的余气
警告:脱卸时,不要让空气呼吸器从身上跌落。否则会损坏空气呼吸器甚至导至人员伤亡。空气呼吸器不用时,必须将气瓶阀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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