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定》(GB 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 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
三、 员工应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防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品。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
四、 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 通信工程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安全帽、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具、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电绝缘鞋、安全带等。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定期定量发放,工作服制作要统一式样,适用通信工程施工特点,质量必须达标。
六、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工作时间和休息。
七、 依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八、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时,依照国家规定及时进行登记、报告、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