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电工程施工中,生产用电安全形势日趋严峻,触电事故时有发生。原因虽然有客观条件恶劣、安全方面的投入不够、职工用电知识缺乏等因素,但是,安全管理水平低,尤其缺乏科学的现代化管理,更不容忽视。针对我国水电工程施工中生产用电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安全评价表的方法及安全分级标准,以与同行研讨和商榷。
1 水电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形势
电力加速了工程施工进度,促进了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大大减轻了体力劳动,改变了施工现场生产与生活的面貌。
在电力广泛应用的同时,如果违反客观规律,在其传输、控制、驱动的过程中,都可能发生事故。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地处深山峡谷,自然条件恶劣,施工场地狭小,车流、物流的不定性,设备及人员的分散性,临时性作业多等特点,给现场供用电的安全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致使人员触电伤亡事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统计,(1978~1994)年,电力部所属水电施工企业636件事故案例中,触电死亡排在第4位,仅次于高处坠落、坍塌和车辆伤害。我国工矿企业,在1980年前,触电死亡人数占因工死亡人数的(6~8)%,排在第5位、第6位;1980年触电死亡人数则上升到10%以上,排在第4位;而到1993年触电死亡的职工人数,已排到第3位。
2 触电事故规律分析
2.1 施工现场用电“临时性”的影响
水电工程施工特点,使施工现场生产供用电管理人员产生错觉,带来了不利的影响,总觉得一切是“临时性的”,随着工程的完成都是要拆除的。因此,在供用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中,受这种“临时观念”的影响大,对用电安全的技术规范不能严格把关,这就等于在施工生产供用电过程中潜埋了重大危险源。
2.2 触电事故没有预兆
触电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单一的原因。有组织管理方面的因素,也有工程技术方面的因素;有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因素,也有物与环境不安全状态方面的因素。在水电施工中,据统计,中青年人触电事故多。当前,则是临时工,尤其是农民工,发生的触电事故多。
2.3 现场生产供用电中的触电事故规律
1) 项目负责人自身安全素质差。只重视工程进度,忽视生产供用电安全,忽视供用电工程中的基本投入,供用电设备落后,留下的用电事故隐患较多,发生的触电事故多。
2) 未设安全机构(或不健全),也不设置安全专职人员。现场安全管理混乱,职工安全用电技术水平低,因此,造成单位触电事故多。
3) 从客观规律分析,湿热季节触电事故多;用电的连接部位发生触电事故多;高温、潮湿、有导电性粉尘、金属设备多且放置杂乱的施工作业环境,发生触电事故多。
3 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评价
3.1 安全评价依据
在承担电力部《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性评价研究》课题任务期间,笔者曾对全国30多年内兴建的40座大型水电枢纽工程的事故资料进行了统计,其中触电死亡人数约占总死亡人数的8%。(1978~1994)年内,部属水电施工企业636件事故案例统计中,触电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9.6%。对各个工程发生的触电死亡事故,还做了触电事故主要原因分类。通过大量触电事故案例的统计分析,从统计规律方面得到了现场供用电过程中触电事故因素分布状态,为预测预防触电事故提供了科学依据。例如,统计中显示的“临时用电线路”方面,由于未使用规定的电缆线而用其他电线代替、电线拖地破损、电线绑扎在非绝缘体上被割破等情况,漏电造成触电事故的,占全部触电事故的26%。
利用统计规律和专家经验,将水电施工现场生产供用电中可能发生的触电事故分为9项(见“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评价表”),并按每项在触电事故统计中所占的比例(未统计出比例的,由专家经验给定)确定相应的“标准分”。因此,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评价方法的提出是有其真实性和科学依据的。该评价方法(即评价表),于1997年4月24日至29日在四川省绵阳市,由水利部举办的“水利施工安全生产专家培训班”上,笔者向学员们进行宣讲时得到很高的评价,并决定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推广应用。
3.2 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评价表
1) 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评价表;
2) 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评价的步骤:
①建立由项目负责人、供用电管理人员、安监干部和现场电工组成安全评价小组。
②根据施工现场供用电的实际情况,必要时增减或修改评价表中的项目和标准分。但要慎重论证修改的科学依据与必要性。否则,评价表将成为任意性的、毫无权威的东西。
③安全评价小组到现场考评。考评中,安全评价表中某项可以得零分,但不得为负分。
④安全评价。根据水电施工企业的情况与专家意见,提出安全评价的4个等级标准:设A为现场考评所得总分值。
a.一级,为安全单位:A>89。对用电单位及各级安全责任人应予表彰和奖励。
b.二级,为良好单位:79<A≤89。要求对查出的隐患即时整改。
c.三级,为及格单位:69<A≤79。事故隐患严重,必须限时整改复评。
d.四级,为不安全单位:A≤69。要求立即停工整改,并追究各级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如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工资等)。
表1 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评价表
序号 |
评价项目 |
标准与措施 |
标准分 |
实得分 |
扣分标准 |
|
1 |
半永久性 线路架设 |
△沿墙体、悬空 △高度:室洞内大于2.5米, 室外大于4.5米 △整齐、易辩认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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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沿墙体架设,一处扣0.9分 高度不够,一处扣0.9分 穿过施工工作空间,一处扣7.0分 不整齐和不易辩认,一处扣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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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永久 电线 |
△绝缘良好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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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皮裸露、老化,一处扣1.8分 接头未包扎,一处扣2.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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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半永久 固定 |
△绑扎牢固 △在绝缘体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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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搁在构件上,一处扣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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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关箱 (板) |
△牢固、整洁、防雨 △操作高度1.5米左右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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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污、缺一处扣9分 无防雨装置,一处扣7.0分 开关板前1.5米处有障碍,一处扣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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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保险熔丝 |
△与负荷大小相应 △一个保险控制一条线路或一台电气设备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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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属丝代替熔丝,一根扣9分 一个保险控制多条线路或多台电气,一处扣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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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时用电 线路 |
△沿边角设置 △使用电缆线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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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其他电线代替电缆线,一处扣4分,破损一处扣1.8分 电线拖地,一处扣3.5分 绑在非绝缘体上,一处扣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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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手工电动 工具 |
△绝缘良好 △装触电保安器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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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一处扣9分 未装保安器,一处扣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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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照明 |
△灯具高度2.5米以上 △易碰到的位置,灯具应有防护罩网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使用安全电压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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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不够,一处扣5.0分 易碰位置灯具无防护罩网,一个扣2.6分 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内未用安全电压,一处扣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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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气设备 |
△裸露带电部位接头装有防护装置 △外壳接地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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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露、接头部位无防护,一处扣1.8分 防护罩网破损,一处扣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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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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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安全评价 |
4 结 论
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生产用电安全,采用安全评价表法具有科学依据和现实意义,可操作性强,便于推广应用。所提出的“安全分级标准”,因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可由上一级的安全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较为适宜。
参考文献
1 汪朝东.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典型事故树及安全检查表.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2.
2 劳动部安全生产管理局.事故隐患评估与治理.成都:四川科学出版社,1995.
3 汪朝东.水电工程施工固有危险性研究及评价.中国安全科学,1993,3(增刊).
4 董立斋.工业安全评价理论和方法.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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