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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要重实防虚

2009-02-02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年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民生,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迈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极大的强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据统计,我国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6年分别下降了19.3%和10.1%,亿元GT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从2002年的10.33降至2007年的0.413,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状况有了明显的好转。

  这些事实充分说明了党和政府制定的多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尤其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2007年批准颁发了《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预评价导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等安全评价标准。这些标准的颁布,为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指明了方向,是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最有力措施。因此、安全评价人员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在评价中实事求是“重实防虚”,使安全评价真正成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最有效的引领,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要重实防虚,就要与时俱进

  要在评价过程中做到“重实防虚”,就要在评价工作中与时俱进,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和评价标准的各项规定:安全评价人员在面对评价对象的工程系统情况、危险分析和识别情况、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以及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机制等,要充分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按照评价条件和评价程序,展现被评价单位的安全状态,辨识与分析出评价对象在工程、系统、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预测出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归纳出其所处的安全生产现状,判断出被评价对象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配套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安全评价人员还要提出以实现安全为目的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安全对策及对策或建议。正确测量出被评价对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真正落实了安全生产方针,实行了风险管理,达到了安全生产的各项标准和要求。在具体评价过程中,有时会存在由于评价人员对评价对象现场了解不多;评价人员受自身知识视野、经验积累、辨识能力的局限;评价对象在评价过程中未能全面、系统、如实的提供历史与现状的素材等情况。这就形成了评价对象怕麻烦,评价人员照模版,现场了解不深入,“走马观花”匆忙下结论的现象,最终使评价结果无法针对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消除、预防和降低风险的对策或建议,出现了“虚实不符”的结果。这样既不利于安全评价工作的开展,也不利于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

  要重实防虚,就要专业优先化

  要做到“重实防虚”,就要实行专业优先化:所谓的专业优先化,这里指的是不管哪一行、哪一个层面,哪一个环节,只要是在生产、经营环节中,均包含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如在检查中发现一个安全罩不符合安全要求,就需要整改,这有一个选材、下料、焊接、安装制作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掌握制作技术,安全罩就不能制作成功,而不掌握安全技术,就可能发生触电、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制作出来的安全罩不符合安全标准,就起不到防护作用,就可能伤及劳动者,这是评价过程中时常会遇到的问题。

  由此可见,安全技术不只是安全评价的需要,更是实际工作的需要。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安全评价人员在评价中不但要掌握安全理论,还要掌握安全技术,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才能在评价中发现问题点、界定问题的性质、评价出危险源点的存在状况,以及提出安全措施和建议,从而达到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保证安全投资损失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进一步讲,安全评价工作是点滴记录、长期积累、求真务实、全面总结的过程。

  因此,安评人员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问题,用专业的眼光抓住根源、辨识危害、制定措施、排除隐患、完善管理,在评价前认真准备,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存在;在评价中理论联系实际,做到条理清晰、依据准确;在评价后处置准确,因果关系明了;进而完成源头上查隐患,措施上评效果,过程上做整改,结果上验实效这一完整的过程。

  安全评价人员要全面掌握这个法则,运用好这个法则,就能达到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消除事故隐患的存在,取得较好成绩的目的。从技术优先的原则看,安全评价工作是一项安全基础理论厚重,专业技术性强、行业分工明晰的安全标准精细化工程。也就是说:作为安全评价人员,不仅要用安全生产的理论来指导安全评价,更要用安全技术来解析被评价对象的生产过程。同时、也可以结合精益生产思想和方法观察被评对象,用科学的观点解读不足项存在的根源,用标准的做法进行持续改进,达到预防评价过程中“虚实不符”现象的目的。

  要重实防虚,就要“关口前移”

  安全评价要重在“关口前移”,牢牢把握为人民利益的宗旨:常言道“事有备以无患,门虽设而常关”,这就是说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常备不懈并与时代同步,要扩展眼界吸收先进的经验。凡是对安全工作有利的我们都要做好,凡是对安全工作不利的我们都要坚决整改。把好安全评价这一关口,不仅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做好“三同时”工作的坚实基础。

  因此、在安全评价中,要树立好政绩观,牢牢掌握为人民利益的宗旨,绝不能不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盲目追求经济效果,违背安全工作的诺言。“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党中央适时提出科学发展观,既给我们指明了方向,又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评价中,要多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现状,掌握安全评价的精髓,要通过评价工作“透过现象看本质,掌握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的内在和外在联系”,使安全评价的结果不是一本流水帐,不是只有记载而无改变的文字。它是安全生产的历史,是向党和人民交的答卷,是第三方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完成党和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和义务。党和人民是否满意你的答卷,这不仅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更要有高于一般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专业洞察能力,现场问题解决能力。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真的失去了安全评价意义。

  总之、进行安全评价是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最佳途经,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通过安全评价不但能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迅速提升,而且还可以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达到最有效地减少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目的。同时还可以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用最少投资获得最佳安全效果,安全评价的“重实防虚”目的就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