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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与危险源评估的区别

2010-01-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评价和危险源评估都是为了识别危险、整改隐患、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但他们的着眼点不同、采用的方法不同,所得到的结果和适应性也不同。

  (1)着眼点不同:安全评价着眼于全厂的安全性,考察的是企业的总体安全性,通过评价找出差距,进而改进管理,提高总体安全水平;而危险源评估着眼于某个局部的危险性,考察的是企业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那个局部,通过评估识别危险,进而有针对性的整改隐患或进行安全技术改造,以消除危险源。安全评价与危险源评估是总体与局部的关系。

  (2)从采用的方法来看,安全评价是运用系统安全分析与安全检查表相结合的方法,对企业各生产线的安全状况和综合安全管理绩效进行全面分析和度量,找出企业在综合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危险因素、作业环境条件等方面与评价标准(安全检查表)的差距,这属于半定量法,精确性不够;而危险源评估采用的是BZA-1法,能够定量的评估企业具有燃烧爆炸危险的那个局部的危险等级,精确性相对较高。

  (3)从所得到的结果来看,安全评价是针对全厂总体安全性而进行的分析评判工作,获得的结果是安全等级-“安全级、达标级、临界级、危险级”四个级别中的一种;而危险源评估是针对企业内有可能发生燃烧、爆炸、毒物泄漏事故的某个(套)设备、设施、或某条生产线,或某个车间、或某个仓库区(库),按照危险源评估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分析和估算,并评判出其危险等级――“Ⅰ级危险、Ⅱ级危险、Ⅲ级危险、Ⅳ级危险、Ⅴ级危险”中的一种。

  (4)从适应性来看,安全评价适应于一切生产经营单位,不管是安全性好的企业,还是危险性大的企业,都可以进行安全评价,通过安全评价制定安全措施,进行隐患整改,使系统达到标准要求的安全条件,提高企业的安全水平;而危险源评估只适应于有燃烧爆炸、毒物泄漏等危险性大的企业,通过评估认识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并实施安全技术改造,从中得到益处。如果没有重大危险源存在,就没有必要进行危险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