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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安全评价机构的管理

2006-04-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鉴于经济监证类社会中介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其造成的伤害,国务院国办发[1999]92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任务目标:一是规范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二是完成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三是依法规范政府部门和行为协会对经济鉴证类类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管理。这三个任务目标不仅是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未来发展的原则。安全评价中介服务起步较晚,就目前情况看全国各省市发展速度也不平衡,河北发展速度较快。省内现有安全评价机构约80多家,但是有不少机构是没有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申报批准的。有的机构挂靠在政府或科研、院校,这就难免不给中介机构市场造成混乱。因为这些机构的人员一方面拿着国家工资,一方面从事安全评价,在供大于求的市场条件下,有的机构以降低收费招揽业务。如评一个加油站只收1000-1500元;评价一个3万吨的甲醛厂只收2万元等,而且一个县就扎进去10几家安评中介机构,很明显目前的安评中介市场十分混乱,应认真按照国务院国办发[1999]92号文件精神,对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整顿,使安全评价机构真正达到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经济组织。为此,我们建议安全评价机构必须作到以下几点:

    一、认真按照国务院国办发[1999]92号文件精神,认真清理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资格,要求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必须彻底脱钩,改制成无主管单位,注册安全评价人员的档案一律放在人才市场(退休除外),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客观公正的从事安全评价工作,在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繁荣中介服务市场。否则,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安全评价中介服务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就难以彻底到位。因此,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不仅关系到安全评价中介行业的自身发展,而且关系到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安全评价市场体系的建立及安全评价市场的健康发展。脱钩改制应做到:

    1、做到与政府或挂靠单位脱钩,挂靠单位包括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再是中介机构的投资者。

    2、做到人员彻底脱钩即注册安全人员的人事档案应放在人才市场。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模式,彻底根除安全评价机构中介市场的混乱状况,在行业协会的指导下建立起一套相互制衡、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中介行业管理体制即按照“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模式规划与发展安全评价的中介行业。这里还要强调安全评价中介市场非同于一般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因为安全评价中介市场要求具备高度政治责任心,所以安全评价中介市场的基本运行规则应由法律来规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明确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滞后的局面,同时安全评价中介市场事关公众和国家的利益,必须确立政府监督的地位,明确监督的范围和内涵,其次要强化行业自我管理功能,逐步实现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行业实行自律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