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检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我们到一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去检查工作。此前这家单位曾报来一份汇报材料,说他们如何如何重视消防安全。
然而我们来到该单位,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单位现有的消防器材没有及时维修、更换,1996年配备的干粉式灭火器,因风吹雨淋、日光暴晒,干粉灭火剂95%都已结了板块或没有压力,消防水带已因年久严重腐蚀不能使用。单位没有防火巡查记录,更没有安全管理制度,火灾隐患触目惊心。消防监督员依据《消防法》当场责令该单位停业整改。
近来,全国上下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国务院特派出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到全国各地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由此可以看出党中央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而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何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呢?不可否认,绝大部分单位对《规定》学习比较积极,领悟比较彻底,可有的单位就是心存侥幸,总以为消防监督员现在来得少,防范措施也松懈了,对本单位检查流于形式,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像笔者随从检查的这家单位在汇报中写得非常好:发现多少隐患,整改多少隐患,消防设施如何完善,领导如何重视等。在汇报、自查上夸夸其谈,乍一听以为这家单位还真不错,但结果呢?令人咋舌。
殊不知,自欺欺人也是一种火灾隐患。那些吹捧自己单位的人,还是不要夸夸其谈的好,将制度真正落实、防范到位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