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评估办法

2005-04-25   -   |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评估依据

  1、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其它有关规定;包括如下标准:(如有新的标准和规定颁布,将及时增加)

  GB/T16571-1996 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16676-1996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74-1994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

  GA/T70-94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JGJ/T16-199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2、相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包括如下规定:(如有新的标准和规定颁布,将及时增加)

  GA26-1992军工产品储存库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7-1992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28-1992 货币印制企业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38-1992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3、建设单位的设计任务书。

  4、公安机关已掌握的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与防范对策。

  二、评估目的

  1、对工程的整体防范能力进行科学的评估;

  2、完善工程设计方案,规范工程建设;逐步提高设计人员的设计理念和思想;

  3、提供客观的评估意见及方案修改意见;

  三、评估范围

  用于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或者重大治安事件的各类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1、涉及《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三条所规定场所、部位的各类安全防范工程;

  2、上级交办的重大系统工程;

  3、各类民用工程的安全防范工程。

  四、评估内容

  1、布防是否符合有关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要求;

  2、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中提出的系统功能性要求和技术性指标;

  3、对犯罪分子从外部侵入系统防范能力的评估;

  4、系统选用器材的实用性与合理性;

  5、使用计算机评估系统进行工程整体防范能力评估(系统正建设中)。

  五、评估程序

  1、工程项目的甲方或乙方持下述材料到中心办理评估手续:

  (1)建设方提出的设计任务书(包括防范目的、系统的功能性要求和技术性指标);

  (2)全套正式建筑平面图;

  (3)周边环境示意图及说明;

  (4)设计方案、系统功能性要求和技术性指标;

  (5)施工方现场勘察说明(突出防范重点);

  (6)设计图纸,包括:探测器布防平面图、中心设备布置图、系统及分系统连线图、管线要求及管线敷设图、设备器材安装要求及安装图纸;

  (7)设备清单(品名、数量、产地、价格)。操作、维修说明书,包括:系统使用、操作手册、系统维修手册、计算机程序说明;

  (8)主要产品说明书、质量证明;

  (9)工程总预算、合同;

  2、材料齐全,中心开始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若材料不齐全,报送单位需补充、完善材料;

  3、中心受理方案后,其审核组按设计任务书和标准对方案进行评估,并得出评估意见;

  4、采用计算机评估系统进行工程整体防范能力评估;

  5、根据审核组的意见和计算机评估结果,提出最终的评估意见。
  
  六、审核组管理制度

  1、审核组成员的组成:建立50人的专家库;根据评估要求,中心从专家库中选定2-3名专家,组成审核组,并指定组长负责方案评估工作。

  2、人才库人员具备的素质:

  (1)具有从事安防事业4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2)对安全防范涉及的各类技术有较全面的了解,并有一项以上的专长;

  (3)具有较强公正性、保密性和原则性。

  七、工作要求:

  1、工作人员应以“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方案评估工作。

  2、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工程项目的甲方或乙方接触。

  3、与工作人员有一定利益关系的工程项目甲方或乙方,评估时,该人员应回避。

  4、对评估审核的技术文件,以及文件中涉及的技术思想,工作人员应给予保密。

  5、对违反要求的专家,中心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