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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目录[2004]

2006-03-15   国质检锅[2004]31号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特种设备目录》的通知
国质检锅[200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特种设备目录》,现予以公布。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质检总局。

  附件:特种设备目录

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

  特种设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