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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海石油作业人员逃生和救生设备安全管理规定SY6502-2000

2005-08-09   SY6502-2000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2000-12-12批准    2001-06-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规范浅海石油设施上逃生和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及检验,确保在应急状态下逃生时人员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与SY5741—1995《滩海石油建设工程安全规则》配套使用的标准。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港油田集团海滩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胜、李霖、卢世红、周宝华、刘凤华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浅海石油设施上逃生和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查及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浅海水域内,自营或依法对外合作经营的浅海石油设施及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 5747—1995 滩海石油建设工程安全规则

  3逃生通道

  3.1逃生通道的设计建造应符合SY 5747—1995中6.3和18.2的要求。

  3.2应由专人负责每日对逃生通道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

  a) 逃生通道的卫生及通畅情况;

  b) 逃生方向指示标志;

  c) 照明和应急照明;

  d) 梯道、扶手、防护栏杆(链)和门。

  3.3逃生通道的维护与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每日应对逃生通道进行清扫,确保无水迹和油污,无障碍物;

  b) 每周应对门的转轴和自闭装置的转动点进行润滑;

  c) 每周应对应急照明系统进行一次试验;

  d) 每年应对露天甲板上的逃生通道进行一次刷漆;

  e) 对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4逃生信号

  4.1逃生信号的配备应符合SY 5747—1995中18.3的规定。

  4.2应由专人负责每月检查或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

  a) 红光降落伞、橙色烟雾信号和紧急报警系统;

  b) 有线广播系统;

  c) 应急无线电通信设备和应急无线电示位标;

  d) 甚高频双向无线电话对讲机。

  4.3逃生信号的维护与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存放逃生信号的房间应保持干燥并通风良好;

  b) 红光降降伞和橙色烟雾信号到期,应及时更换;

  c) 对紧急报警系统、有线广播系统、应急无线电通信设备,应急无线电示位标和甚高频双向无线电话对讲机按说明书或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维护与保养。

  5救生设备

  5.1一般规定

  5.1.1救生设备的配备及技术要求执行驶SY 5747—1995中18.4的规定。

  5.1.2救生设备中的救生艇、救助艇、两栖救生设备应有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手册。

  5.1.3浅海石油设施上应有救生设备布置图,该图应张挂在人们易于看清的公共场所。

  5.1.4所有救生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或试验,并做好检查或试验记录。

  5.2救生艇、救助艇和两栖救生设备

  5.2.1救生艇、救助艇和两栖救生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

  a) 外观;

  b) 释放图或操作须知;

  c) 属具和灭火器;

  d) 艇升降试验及释放试验;

  e) 发动机应进行正车和倒车运转,总时间不少于3min;救助艇上舷外发动机只允许在螺旋浆浸没状态运转,其运转时间应按操作手册规定的时间进行;

  f) 航行试验。

  5.2.2浅海石油设施的救生艇、救助艇、两栖救生设备应有有效检验证书。

  5.2.3救生艇、救助艇、两栖救生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操作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

  5.3气胀式救生筏

  5.3.1气胀式救生筏应由专人负责每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内容包括:

  a) 释放图或操作须知;

  b) 释放用拉绳长度与固定;

  c) 释放架及其通道;

  d) 静水压力释放器;

  e) 发证检验机构认可的筏检修站检验标志和报告。

  5.3.2在正常情况下,救生筏应送发证检验机构认可的检修站进行年检。释放过或损坏的应及时送检。

  5.4救生圈

  5.4.1救生圈应由专人负责每月检查一次,内容包括:

  a) 外观;

  b) 标志;

  c) 存放架;

  d) 附件。

  5.4.2破损的救生圈应及时更换,标志不清、存放架不牢和附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5救生衣

  5.5.1救生衣应由专人负责每月检查一次,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存放;

  c) 外观和附件;

  d) 保温救生服。

  5.5.2破损的救生衣应及时更换。

  5.6抛绳设备

  5.6.1抛绳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内容包括:

  a) 数量;

  b) 存放。

  5.6.2到期的抛绳器应及时更换。

  5.7救生索和救生软梯

  救生索和救生软梯应由专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每年更换一次。

  5.8急救设施

  5.8.1急救设施应由专人负责每月检查一次,内容包括:

  a) 急救药箱;

  b) 担架;

  c) 输氧设备;

  d) 温水浴盆。

  5.8.2到期的急救药品应及时更换,损坏的担架、输氧设备和温水浴盆应及时维修。

  6应变部署与演习

  6.1有人职守的浅海石油设施上应编制人员应变部署表,并张挂在人们易于看清的公共场所。

  6.2应根据人员应变部署表编制应变部署床头卡,卡上应注明应变信号和该床位居住人员乘坐的救生艇(筏)号、应变中的职责等。

  6.3有人职守的浅海石油设施上,每月应按人员应变部署表举行一次逃生演习。逃生演习应符合SY 5747—1995中18.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