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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功能规范DL/T 550-94

2005-08-12   DL/T 550-94   |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07-14批准    1994-12-01实施

 
  1 地区调度所的等级划分

  地区调度所可按其地区电网近期(五年)规划末的最大供电负荷分为3个等级。

  1.1 大型地调:最大供电负荷为1000MW以上,且直接监控的变电站数量不少于30个。

  1.2 中型地调:最大供电负荷为500~1000MW,且直接监控的变电站数量不少于20个。

  1.3 小型地调:最大供电负荷为500MW以下。

  1.4 除以上3级调度外,对于负荷较大、控制量较多的大型变电所或梯级水电厂控制中心可设置为集控站。
  
  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功能要求

  2.1 地区电网近期规划末为水平年,系统基本功能为:数据收集、安全监视与控制、功率总加、电能量总加、事件顺序记录、汉字制表打印、汉字CRT显示及操作、模拟盘显示、数据转发。

  2.2 可进一步开发的功能为:状态估计、安全分析、潮流优化、经济调度、调度员培训模拟、配电自动化等。

  2.3 下面按基本功能内容,列出各等级地调自动化功能配备要求,详见表1。表中:“√”者为必备,“*”者为选配,“×”者为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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