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为确保油气井射孔用多级自控安全起爆器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测井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杨庆祥 郎佃世 刘昌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井射孔用多级自控安全起爆器(以下简称起爆器)的入厂检验、贮存、领取、运输,使用等安全技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起爆器的单位。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Y 5436—1998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安全规定。
3 人厂检验
3.1 包装检验
3.1.1 所用包装箱体密封严密,无破损、挤压现象。
3.1.2 包装箱外毛重、数量、体积、方向、注意事项等标示完好无损。
3.2 开箱检验
3.2.1 核对装箱数量。
3.2.2 检查产品合格证、装箱单、技术说明书是否齐全。
3.3 技术指标检验
3.3.1 每个起爆器都应进行质量检验。
3.3.2 检查起爆器的名称、型号、批号、序号、生产日、制造单位是否符合要求。
3.3.3 目测起爆器表面,应无明显的凸凹不平、裂痕、变形,金属零件无锈蚀现象。
3.3.4 所有零件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量具检查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3.5 应按技术说明书对如下指标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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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导通压力为0.5MPa;
b)滑座行程为28mm;
c)加压0.4MPa,滑座复位正常;
d)安全自控组件“导通—闭合”性能良好。
3.3.6 检验方法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执行。
4 贮存
4.1 贮存按SY 5436—1998的3.2、5.2执行。
4.2 起爆器存放时间不超过一年。
5 起爆器的领取和运输
5.1 领取和运输按SY 5436—1998的5.3执行。
5.2 起爆器放入专用箱中,由施工队随车运达井场。
5.3 在装运过程中按SY 5436—1998的4.1.7、4.1.8执行。
6 使用
6.1 现场操作
6.1.1 将枪身内的导爆索留够所需长度,并将导爆索从弹架处固定。
6.1.2 将传爆管与导爆索连接好。
6.1.3 将已装有安全自控组件的胶体与弹架连接,同时将传爆管、导爆索插进内孔。
6.1.4 将起爆器主体φ52孔套住胶体,连同弹架一起推入枪身,旋转起爆器与枪身连接牢周。
6.1.5 依次将压缩弹簧、装有雷管的滑座装入起爆器。
6.1.6 往滑座的储油槽内注满黄油,并拧紧挡油螺母。
6.1.7 将射孔电缆连接器(马笼头)与起爆器连接好。
6.2 重复使用前的检查
6.2.1 使用安全自控组件之前,应检查其组成部件避爆扇体及连动机构是否灵活自如。
6.2.2 使用起爆器主体时,其φ52孔内不得有污物。
6.2.3 使用压缩弹簧之前,应检查其表面是否有裂痕、砂眼等缺陷,自由长度不得小于64.5mm。
6.3 主要元器件重复使用次数
6.3.1 起爆器中安全自控组件和胶体为一次性消耗品。
6.3.2 压缩弹簧使用次数不得超过10次。
6.3.3 除6.3.1和6.3.2说明的零件外,其它零部件使用次数不得超过15次。
6.4 保养
6.4.1 对于重复使用的零部件要进行使用后的保养。
6.4.2 清洗时应在距爆炸物品10m以外的地方进行。
6.4.3 清洗完毕涂上黄油,放置干燥、清洁处保存。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起爆器技术指标检验方法
A1 导通压力检验
将起爆器装入专用试压筒内,用手摇试压泵加压,当活塞达到下止点时,压力为MPa
A2 滑座行程检验
方法同A1,测量滑座的活动距离,应为28mm±0.2mm。
A3 复位性能检验
进行A1项检验后,当压力减至0.4MPa±0.01MPa时,滑座恢复到原始位置,则符合要求。
A4 导通—闭合检验
用细杆推动扇体到达下极点,隔爆滑块脱离传爆孔,撤消外力后,扇体恢复到原始位置,隔爆滑块挡住传爆孔,则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