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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操作规程SY6024-94

2005-10-28   SY6024-94   |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启动前检查、启动点火、运行、停炉的安全操作及一般事故处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的操作。

  2 引用标准

  SYJ 4041——89 油气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制作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5854——93 油田专用湿蒸汽发生器安全规定

  3 启动前检查和准备

  3.1启动前检查

  3.1.1配电系统

  a.供电电压是否正常;

  b.动力盘各空气开关是否处于要求位置。

  3.1.2仪表控制系统

  a.各仪表阀门是否处于要求位置;

  b.控制盘各操作开关是否处于要求位置;

  c.安全报警系统是否灵敏、安全可靠;

  d.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有效期限内。

  3.1.3给水系统

  a.湿汽发生器进、出口阀门是否处于开启位置;

  b.水处理运行是否正常、水质是否合格;

  c.柱塞泵及供水压力是否正常。

  3.1.4燃烧系统

  燃油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3.1.5润滑系统

  润滑油液位是否正常。

  3.2启动前准备

  合上总电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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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启动点火

  4.1合上控制电源开关,启动空压机。

  4.2按下启动按钮,检查联锁系统,然后合上联锁开关,再按启动按钮。

  4.3柱塞泵启动后,观察蒸汽压力表显示,待鼓风机启动进行前吹扫时,检查各电器及泵运行是否正常。前吹扫时间不应少于5min。

  4.4前吹扫结束后,点火程序器运转点着引燃火,引燃火点着主火焰后,观察炉膛火焰燃烧情况是否正常。

  4.5将调火开关调至大火位置,逐渐调节水量旋钮和火量旋钮使蒸汽干度达到要求。

  5 运行

  5.1运行中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并及时调整,以保证安全运行。记录中至少应包括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的内容。

  5.2每小时应分析一次蒸汽干度。

  5.3每周分析一次烟气中CO2和O2含量。

  5.4值班人员对运行设备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5.5通过前后观火孔每小时观察一次火焰燃烧情况,并及时调整到最佳状态。

  5.6每8小时至少排放一次空气压缩机储罐及分离器中的积水和污油。

  5.7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至少标定一次。

  5.8安全报警装置应随设备的大、中、小修进行试验和标定。运行期间应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进行标定、维修。

  6 停炉

  6.1正常停炉

  6.1.1首先将火焰开关切换成小火位置,将联锁开关关闭,进行后吹扫,后吹扫时间不应少于20min,并及时关闭燃料阀。不得急剧灭火。

  6.1.2打开放空阀门,关闭蒸汽出口阀门。

  6.2长期停炉

  长期停炉时,应按SY 5854中第8.8条的规定执行。

  6.3紧急停炉

  湿蒸汽发生器的紧急停炉应符合SY 5854中第8.7条的规定。

  7 事故处理

  7.1紧急停炉处理

  7.1.1停柱塞泵,立即打开放空阀门,然后关闭蒸汽出口阀门和燃料阀门。

  7.1.2启动鼓风机进行炉膛吹扫,降低炉温。

  7.2停电处理

  7.2.1因停电而停炉时,立即打开放空阀门,关闭蒸汽出口阀门。

  7.2.2利用备用的照明设备,注意监视压力和温度,同时立即查明停电原因。

  7.2.3利用水罐的水位压力进行炉膛降温。

  7.3停水处理

   因停水而停炉时,应按本标准第7.1条进行处理。

  7.4爆管处理

  7.4.1立即停柱塞泵,关闭蒸汽出口阀门、泵入口阀门和燃料阀门。

  7.4.2启动鼓风机进行炉膛吹扫,降低炉温。

  7.4.3打开辐射和对流段排污阀,放掉炉膛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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