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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2003-11-17   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文件
中劳护学字[2002]014号


关于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有关推荐和申报单位:

为做好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专业知识培训
根据《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规定,凡申请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者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为此,学会拟于近期举办安全工程师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班,请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技术与管理人员和各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公务员自愿报名参加。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制定、学会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将同时作为申请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者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认定的参考。
培训班包括授课、复习、考试在内共54学时(7天),指定教材为《安全工程师专业培训教材》,授课教师由学会指定专家担任。
各推荐单位和地方劳动保护科技学会可根据当地实际需要,按照上述统一要求,自主举办安全工程师专业理论知识培训班。
2、关于职称系列转换
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是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基本前提条件之一。安全工程师职称单列以后,将会吸引许多其他专业的人士报名评审。为发展安全工程师队伍,根据《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凡已经取得其他专业或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者,可以申请增加或转换为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
申请职称专业或系列增加或转换者,应按照《申请安全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和申报程序要求》办理,并提交已经取得的其他专业或系列高级技术资格证书。
3、关于答辩
根据规定,各申请者的答辩由所在地或行业的推荐单位负责进行,但推荐单位承担答辩工作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组织答辩。
4、关于评审费
本次评审收费标准为每名申报者500元,其中200元用于答辩及推荐工作(返至各组织答辩的推荐单位),300元用于评委会评审及发证工作。

其他有关事宜请与学会秘书处张超、黄习兵同志联系。


                    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二ΟΟ二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