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附录 证书格式
国际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1973)
经(国家全名)政府授权,由(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规定被授权的主管人员或机关全名)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规定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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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 名│船舶编号或呼号│船籍港│总吨位│该船额定的载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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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毒性;
5.持续性:物理的、化学的及生物学的;
6.在生物物质或沉积物中的积累及生物变化;
7.对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变化的敏感性及其在水中与其他溶解了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的相互作用;
8.产生污染以及其他变化使某些资源(鱼、贝等)销路减少的可能性;
B、倾倒地点及堆存方法的特点
1.位置(例如:倾倒区的坐标、浓度及与海岸的距离),位置与其他区域(例如:娱乐区、产卵区、饲养区、捕鱼区及资源开发区)的关系;
2.规定时期的放排放率(例如:每日、每周、每月的排放数量);
3.包装及包装容器的方法(如果有);
4.由所建议的排放方法所得到的初步稀释;
5.消散的特点(例如:潮流、潮汐和风对水平方向传输及垂直混合的影响);
6.水的特性(例如:温度、pH值、盐度、分层、污染的氧指数──容解需氧量(BOD──生物需氧量)──以有机和无机形式在的氮、包括氨、悬浮物、其他营养物等);
7.海底的特征(例如:地形、地质与地质化学特征以及生物生产率);
8.该区域以前的倾倒的其他物质的存在影响(例如:以前倾倒物中的重金属含量及有机碳含量);
9.发给倾倒许可证时,各缔约国必须考虑到是否存在如本附则所提出的适当的科学基础,以便评估这种倾倒的后果,同时还要考虑到季节的变化;
C.一船考虑与条件
1.对体憩场所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有漂浮物或漂上岸物质、混浊、不好的气味、变色、泡沫);
2.对海洋生物、养鱼和养贝类、鱼类和渔业以及海藻的养殖和收获可能产生的影响;
3.对海洋其他用途可能产生的影响(例如:对工业用水质量的损害、建筑物的水下腐蚀、漂浮物对船舶操作的障碍、废物或固体物在海底的堆积对捕鱼或航行的障碍以及为科学或保护的目的而特别重要区域的保护上所构成的障碍);
4.实际上是否另有在陆地上处理、倾弃或消除的方法,或者可使倾倒入海的物质减少危害性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