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改,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3805-83安全电压
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88.1-91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
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1-1999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74号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3.2设备内作业
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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