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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滤式防毒面具视野的试验方法GB2891.4-82

2005-05-09   GB2891.4-82   |   收藏   发表评论 0

  本方法是用视野计测量防毒面具戴在标准头型上的视野保存率和各方位视野。

  1原理

  在标准头型的眼球位置安装低压灯泡,使其光线外射的立体角,等于中国成年人平均视野的立体角。当戴上面具以后,此外射光锥受到面具眼窗的限制而缩小,其所保存的百分比相当于标准头型佩戴面具后的视野保存率。用医用视野计测出戴上面具后的视野图。量出两眼合计的总视野图面积和两眼共同部分的双目视野图面积,求出它们占未戴面具时相应的百分比,用校正系数改正即可得到总视野保存率和双目视野保存率。戴上面具的下方视野(度),则按两眼视野图的下交叉点的位置定之。

  2试验条件

  2.1按受试面具号码,选用相应号码的标准头型。

  2.2测试工作在暗室中进行。

  2.3正确佩戴面具,头带不过紧、过松,注意眼窗的左右对称性。每面具须脱戴试验3次,取其平均结果。

  3试验设备

  3.1视野计:由三部分组成。

  3.1.1半圆弧弓:半径300~340毫米,可以绕通过其中点0度的水平半径而转动,两边自0起每5°有刻度延伸至90°,弧弓上装有可滑动的白色视标。

  3.1.2记录装置:记录针通过轴轮等组件与视标连动,将视标的方位和角度对应地记录在视野图纸上。

  3.1.3座架:用以支撑半圆弧弓及固定记录装置。

  3.2标准头型:应符合GB 2428-81《中国成年人头型系列》。表面涂黑漆,两眼瞳孔位置装置6.3V小灯泡,灯泡顶点连线在两眼中点后7±0.5毫米。头型本身的视野应符合中国成年人平均视野。

  3.2.1标准头型在工作台上安装的位置,应能使左右眼分别置于半圆弧弓的圆心处,并直视其“0”点。

  3.3记录纸:与记录装置配套使用,上印有平均视野曲线。

  3.4求积仪:测量图形面积用,精度0.1厘米2。

  4试验步骤

  4.1检查视野计、记录装置和视标连动工作是否正确,并仔细校正。

  4.2在记录台上正确装放好记录纸。

  4.3把受试面具佩戴在标准头型上,调整正确,不过松、过紧。

  4.4将戴着面具的标准头型放在座上,使左(或右)眼处于弧弓圆心,并接通该眼灯泡电源。从垂直或水平的任一方位开始每15-30°之间测量一点(看视野变化大小酌情而定);直至全方位都测到。

  4.5移动头型如4.4条对另一眼测量,然后取下记录纸。

  4.6将面罩脱下,重新调整,按4.2~4.5条步骤,复测3~4次。

  5结果

  5.1把每张记录纸上所记的点,分别按左、右眼视野,连接成封闭曲线,除特殊点外,一般要自然平滑。

  5.2用求积仪分别量取每张记录纸上双目视野图和总视野图的面积Si,设未戴面具的相应平均视野图面积S已测得,则:

            视野保存率=γ(Si/S)×100%

  式中:γ--校正系数,由图给出。

  5.3 按照每张视野图左右视野曲线的下方交点的位置,得出下方视野值(度)。

  5.4 求出受试面具多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和标准误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劳动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57603部队、国营新华化工厂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