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用于测定防微粒口罩在规定条件下的吸气和呼气阻力。试验时把口罩戴在实验头型上,将稳定流速的空气流通过口罩,抽气所形成的负压值为口罩的吸气阻力,吹气所形成的正压值为呼气阻力,结果以Pa(mmH2O)表示。
1试验装置和仪器
1.1试验装置见下图。
1.2微压计:量程不小于1470Pa(150mmH2O),精度≤0.98Pa(0.1mmH2O)。
1.3实验头型:外型基本符合GB2428-81中男性7号头型。
1.4三通管:气流管内径φ16±0.5mm,长100mm,侧压孔开口不大于φ6mm。
2试验步骤
2.1检查试验装置各连结部位应达到气密。
2.2按使用说明书调整微压计和流量计能正常工作。
2.3开动抽气泵,调节空气流量为30±0.6L/min,测出装置系统阻力P1。
2.4将口罩戴在实验头型上,头带松紧适度,保证周边吻合(必要时用胶布或油泥封边)。调节螺旋夹,使空气流量为30±0.6L/min,测出口罩和试验装置的总阻力P2。
3结果计算
3.1口罩阻力值为。
3.2每种口罩阻力为5个口罩阻力值的平均数。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凤云、徐锦优、陈智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