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词、术语
1.1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
1.2损失工作日:指被伤害者失能的工作时间。
1.3暂时性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暂时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伤害。
1.4永久性部分失能伤害:指伤害及中毒者肢体或某些器官部分功能不可逆的丧失的伤害。
1.5永久性全失能伤害:指除死亡外,一次事故中,受伤者造成完全残废的伤害。
2事故类别
01物体打击02车辆伤害03机械伤害04起重伤害05触电06淹溺07灼烫08火灾09高处坠落010坍塌011冒顶片帮012透水013放炮014火药爆炸015瓦斯爆炸016锅炉爆炸017容器爆炸018其它爆炸019中毒和窒息020其它伤害
3伤害分析
3.1受伤部位指身体受伤的部位(细分类详见附录??A.1)。
3.2受伤性质指人体受伤的类型。
确定原则:
a.应以受伤当时的身体情况为主,结合愈后可能产生的后遗障碍全面分析确定;
b.多处受伤,按最严重的伤害分类,当无法确定时,应鉴定为“多伤害”(细分类详见附录A.2)。
3.3起因物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物质,称为起因物(细分类详见附录A.3)
3.4致害物指直接引起伤害及中毒的物体或物质(细分类详见附录A.4)
3.5伤害方式指致害物与人体发生接触的方式(细分类详见附录A.5)
3.6不安全状态指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细分类详见附录A.6)。
3.7不安全行为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细分类详见附录A.7)。
4伤害程度分类
4.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
4.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4.3死亡
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5.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5.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5.3死亡事故a.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b.特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含3人)
6伤亡事故的计算方法
适用于企业以及各省、市、县上报企业工伤事故时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1千人死亡率:表示某时期,平均每千名职工中,因伤亡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
计算公式:千人死亡率=(死亡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3)(1)
6.2千人重伤率:表示某时期内,平均每千名职工因工伤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
计算公式: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3(2)
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3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的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计算公式:百万工时伤害率:A=(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6(3)
6.4伤害严重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损失工作日数。
计算公式:伤害严重率:B=(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6(4)
6.5伤害平均严重率:伤害平均严重率:表示每人次受伤害的平均损失工作日。
计算公式:N=B/A=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5)
适用于以吨、立方米产量为计算单位的行业、企业使用的计算方法有:
6.6按产品产量计算的死亡率:
计算公式:百万吨死亡率=(死亡人数/实际产量(吨))×106(6)
万米木材死亡率=(死亡人数/木材产量(立方米))×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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