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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服号型GB13640―92

2005-06-03   GB13640―92   |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服号型、控制部位尺寸系列与号型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劳动防护服的规格设计、生产与选用。

  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工作服的设计、生产与选用。

  2引用标准

  GB1335.1服装号型男子

  GB1335.1服装号型女子

  GB3975人体测量术语

  GB5703人体测量方法

  GT/T12903个人防护用品术语

  3号型设置

  3.1劳动防护服号型是以身高尺寸为号,以胸围尺寸为型。依据我国成年男子(18~60岁)和成年女子(18~55岁)的身高、胸围数据的实际分布设置号型。

  3.2男子号型设置见表1。

  表1男子号型设置cm

  3.3女子号型设置见表2。

  表2女子号型设置cm

  3.4号型的使用

  各地区根据劳动人口身体尺寸数据的分布及生产发放条件(见附录A)及各种劳动防护服适体性的不同要求合理选用使用号型。

  4控制部位尺寸系列设置

  4.1控制部位的选定与分类

  4.1.1控制部位的选定与GB1335.1~1335.2相一致,测量方法见附录B。

  4.1.2控制部位分为高度、围度二大类。

  a.高度类:身高、颈椎点高、坐姿颈椎点高、全臂长、腰围高。

  b.围度类:胸围、颈围、总肩宽、腰围、臀围。

  这十个主要部位尺寸是服装规格设计的依据。其中高度类尺寸随身高变化相应变化。围度类尺寸随胸围变化相应变化。

  4.2腰围尺寸的设置

  同一胸围条件下,根据人体体型的不同,分设二个腰围尺寸作为上下装配套选用。

  4.3控制部位尺寸系列

  4.3.1男子控制部位尺寸系列见表3。高度类和围度类尺寸按号型要求组合。

  表3男子控制部位尺寸系列cm

  4.3.2女子控制部位尺寸系列见表4。高度类和围度类尺寸按号型要求组合。

  表4女子控制部位尺寸系列cm

  5号型标志

  5.1劳动防护服必须标明号型。

  5.2号型表示方法

  号与型之间用斜线分开并注明对应的腰围数值。

  例:上装170/88

  套装(或下装)

  附录A

防护服号型覆盖率

(补充件)

  A1全国成年男子号型身高与胸围覆盖率见表A1。

  我国按人类学划分的六个自然区成年男子号型身高与胸围覆盖率见表A2~表A7。

  表A1全国成年男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注:东北、华北地区:指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山东、北京、天津。

  中西部地区:指河南、山西、陕西、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甘肃。

  长江中下游地区:指江苏、浙江、安徽、上海。

  广东、广西、福建地区:指广东、广西、海南、福建。

  云、贵、川地区:指云南、贵州、四川。

  表A2东北、华北地区成年男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3中西部地区成年男子身高与胸围复盖率%

  表A4长江下游地区成年男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5长江中游地区成年男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6广东、广西、福建地区成年男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7云、贵、川地区成年男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A2全国年成女子号型身高与胸围覆盖率见表A8。

  我国按人类学划分的六个自然区成年女子号型身高与胸围覆盖率见表A9~表A14。

  表A8全国成年女子号型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9东北、华北地区成年女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10中西部地区成年女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11长江下游地区成年女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12长江中游地区成年女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13广东、广西、福建地区成年女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表A14云、贵、川地区成年女子身高与胸围覆盖率%

  附录B

人体各部位的测量方法及测量示意图

(补充件)

  B1人体各部位的测量方法与GB5703相一致,术语与GB3975相同见表B1。

 

  表B1人体各部位测量方法

  B2人体各部位的测量示意图见图B1。

  图B1

  1―身高;2―颈椎点高;3―坐姿颈椎点高;4―全臂长;5―腰围高;6―胸围;7―颈围;8―总肩宽(后肩横弧);9―腰围(最小腰围);10―臀围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总后军需所、中国科学院系统研究所、中国服装研究设计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惠、冯士雍、赵晨、张云、罗秋科、杨廷欣、周国泰、刘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