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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安全质量标准(试行)

2005-06-08   -   |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烟花爆竹产品,应遵循《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分类分级专库存放。

  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存储仓库安全生产负责。

  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对存储仓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烟花爆竹存储仓库从业人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五、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应建立并严格遵守保管、出入库、值班巡逻(包括夜间值班)、安全防范等规章制度;仓库负责人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六、烟花爆竹产品存放、出入库作业,应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堆垛(货架)之间的距离不少于0.45m,堆垛距内墙距离不少于0.45m,主要运输通道宽度不少于2.0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m。装卸作业中,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

  七、无地板的存储仓库,地面要设置30厘米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

  八、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毫米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

  九、对库房的管理人员、搬运人员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执行检查和使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防静电材质制成。

  十、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应每天进行检查登记,做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十一、烟花爆竹产品入库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出厂日期、危险等级、“燕龙”防伪商标和重量等。

  十二、烟花爆竹产品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十三、库区以及周围10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十四、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

  十五、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十六、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