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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机安全要求JB8525—1997

2005-08-01   JB8525—1997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凡在国内生产、销售、使用的离心机产品安全要求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分离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合肥通用机械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扬。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具有金属转鼓(衬包或不衬包)的工业用离心机(以下简称离心机)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及维护中应遵守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中包含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适用于离心机使用寿命期限内可能产生的一些主要危险,而不是全部的危险

  本标准还规定了离心机安全性能的检验判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工业用途的离心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50—89钢制压力容器

  GB3323—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3766—83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4334—90不锈钢耐腐蚀试验方法

  GB4774—84离心机和过滤机名词术语

  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7932—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10894—89分离机械噪声声功率级的测定工程法

  GB10895—89离心机、分离机机械振动测试方法

  GB/T15706.1—1995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1部分:基本术语、方法学

  JB4708—92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

  JB/T8105—96离心机转鼓强度计算规范

  ZBJ77002—88离心机、分离机锻焊件常规无损探伤技术规范

  3术语

  离心机产品技术术语符合GB4774的规定。

  机械安全方面的术语符合GB/T15706.1的规定。

  4危险清单

  以下仅指出离心机使用寿命期限内由于设计、制造、选型、使用等因素,可能造成机体破坏、爆炸、转鼓爆裂、机械割伤、人员挤伤、有毒、腐蚀物质伤人、触电等一些主要危险。

  4.1设计因素

  4.1.1离心机(特别是转鼓)强度计算错误或不合理。

  4.1.2选材不当。

  4.1.3结构设计不合理,各连接部位强度不够或无可靠的防松措施,不能有效的防止人、机损伤。离心机刚度不够、稳定性差。

  4.1.4容纳分离物料的工作部分,无有效的密封、拦液装置等。

  4.1.5转动部分无有效的防护措施。

  4.1.6控制装置设计不合理,运转中程序动作无联锁保护。

  4.1.7隔振或减振装置设计不合理。

  4.1.8电气、控制装置设计不合理。

  4.2制造因素

  4.2.1材料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几何尺寸不符合标准或存在严重缺陷。

  4.2.2焊接质量不好,未经规定的焊接检验或探伤。

  4.2.3热处理工艺不合理。

  4.2.4零部件制造精度未达到要求,装配不当。

  4.2.5应做动平衡的转动件动平衡精度未达到要求。

  4.2.6运转噪声及整机振动超过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4.2.7电气设备及外购件达不到安全要求。

  4.3安装、使用、维护因素

  4.3.1选型不当。

  4.3.2不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离心机,例如将一般用途的离心机用于易燃、易爆场合;将无防腐措施的离心机用于处理强腐蚀物料等。

  4.3.3不按规定的操作规程运行,例如转鼓反向旋转、急刹车、超负荷运转、超速运转等。

  4.3.4不及时排除故障,不及时报废失效的离心机。

  4.3.5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安装、使用、维护离心机或自行修改离心机的零部件及增加附属装置。

  5离心机设计和制造中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5.1基本要求

  5.1.1离心机转鼓的强度计算应符合JB/T8105使用范围所界定的规定。

  5.1.2离心机的结构及各零、部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按规定条件制造、安装、贮运和使用时,不得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和造成伤害。

  5.1.3离心机应保证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运行安全可靠,并且操作维护方便。

  5.1.4防护装置

  5.1.4.1操作人员可能触及的离心机所有外露转动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在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的条件下,安全防护装置应确保人身的安全。

  5.1.4.2防护装置应便于安装和拆卸,防护装置的网眼或与被防护物体表面的距离应保证人身不会触及被防护物体。

  5.1.4.3防护装置的刚度应保证任何一个人触及防护装置时不会使防护装置产生变形或位移,导致防护罩触及被防护物体。

  5.1.5外露和旋转零、部件的外表面不应有尖棱、尖角、毛刺等。

  5.1.6单人难以搬动的离心机零、部件,除非其本身形状适合于吊装,否则均应设有明显的吊环、吊耳或吊装螺栓等,或者标有明显的起吊位置。带包装箱的离心机,包装箱上也应有明显的起吊位置标志。

  5.1.7重要的易松动连接部位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

  5.2噪声与振动

  5.2.1离心机的噪声限值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条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测定方法应符合GB10894的规定。

  5.2.2离心机的振动限值应符合相应产品技术条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测定方法应符合GB10895的规定。

  5.3液压与气动系统

  5.3.1离心机液压传动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3766的有关规定。

  5.3.2离心机气动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7932的有关规定。

  5.3.3离心机液压、气动系统的控制装置动作应安全、灵敏、可靠。

  5.3.4离心机的液压和气动系统必须有限压和限位装置。

  5.4密闭防爆要求

  5.4.1处于密闭、易燃、易爆环境或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离心机,应符合密闭、防燃、防爆、防湿等有关标准或法规的要求。

  5.4.2处于密闭、易燃、易爆环境或潮湿环境下工作的离心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5.5温升

  离心机有关部位的温升值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

  5.6材料要求

  5.6.1离心机转鼓和主轴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并应有供应方的材料质量证明书。离心机制造单位应按该证明书对材料进行验收,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5.6.2制造离心机主要零件的材料允许以性能相同或较优的材料代用,但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

  5.6.3用于医药、食品工业的离心机,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符合国家有关医药、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5.7热处理

  5.7.1.离心机重要铸件和锻件(如转鼓、转鼓底、机座等)应进行消除内应力或改善金相组织的处理。奥氏体不锈钢铸件和锻件应根据具体类别及技术要求进行相应的热处理。

  5.7.2重要的焊接件(如转鼓的简体),应根据材质、结构和图样技术要求决定是否进行焊后热处理或相应的消除残余内应力措施。

  5.8焊接

  5.8.1转鼓的焊接须由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压力容器类焊工合格证的焊工担任。

  5.8.2拦液板焊缝应与转鼓纵焊缝相错。

  5.8.3转鼓的主要焊缝应根据图样技术要求拟定焊接工艺,按GB150—89中附录G焊接试板的要求,制作力学性能检验试板,并进行力学性能测定。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应不低于母材的力学性能。经过焊接工艺评定提出“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结合实践经验制定“焊接工艺规程”。只要焊接的钢种、焊接材料和焊接方法不变,以上“焊接工艺规程”可作为该焊接件焊接生产的依据。焊接工艺评定用焊接试板的焊缝应100%进行X射线探伤。奥氏体不锈钢焊接试板应按GB4334做晶间腐蚀倾向试验,不得有晶间腐蚀倾向。

  5.8.4离心机转鼓焊接前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JB4708进行,焊接工艺规程应按图样技术要求和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规程、施焊记录,其保存期不少于7年。

  5.8.5转鼓焊缝发现有不允许的缺陷,经消除后需要返修时,应根据材料类别、板厚、焊接方法和焊后热处理等来确定允许返修次数,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如超过两次,应得到制造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返修次数、部位和返修情况应记入机器的质量记录。奥氏体不锈钢焊缝返修部位应保持原有的抗晶间腐蚀的能力。

  5.9无损探伤

  5.9.1离心机无损探伤的评定必须由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相应方法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5.9.2每个焊接转鼓的转鼓焊缝应按ZBJ77002的规定进行X射线探伤检查,并达到其规定要求。纵焊缝应100%射线探伤检查,焊缝质量按GB3323—87中AB级照相的Ⅱ级评定;环焊缝抽检的长度应不少于该焊缝总长度的20%,焊缝质量按GB3323—87中AB级照相的Ⅲ级评定,如超标再增加20%检查,再次超标则100%检查。环缝射线探伤照片量不少于两张(每张照片长度不小于200mm)。

  5.9.3主轴、转鼓等重要锻件,热处理后应进行无损探伤,并应符合ZBJ77002的规定。

  5.10动平衡

  每台离心机转鼓的动平衡精度应不低于相应产品技术条件标准的规定。

  5.11电气要求

  5.11.1离心机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T5226.1的有关规定。

  5.11.2离心机电器控制箱应有防止误动作发生故障和危险的防护装置。自动离心机制动装置与主电动机控制系统应有联锁装置。

  5.12随机档案

  每台离心机在制造过程中应建立随机档案,随机档案在制造厂应保留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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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使用信息

  6.1基本要求

  6.1.1离心机制造厂在提供离心机产品的同时,应提供详细的使用信息,以使用户能按此信息安全地安装、使用和维护机器。

  6.1.2使用信息应以标志和使用说明书的形式给出。

  6.2标志

  6.2.1标志应以产品标牌和旋转方向标牌的形式给出,标志应在明显的部位固定,文字及图案清晰。

  6.2.2每台离心机的产品标牌,应按照相应产品标准规定写明离心机正常工作所必需的主要技术参数。

  6.2.3离心机应固定永久性的转鼓旋转方向标牌。

  6.3使用说明书

  6.3.1离心机制造厂应提供能够正确指导用户安装、使用、维护等内容的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明确规定离心机的预定用途,并应包括保证安全和正确安装、使用和维护离心机的所有说明。应要求使用者按其说明合理地使用机器,也应对不按使用说明中的要求而采用其他方式使用离心机的潜在危险提出适当的警告。

  6.3.2离心机的使用说明书应包括:

  a)关于离心机的运输、搬运和贮存的信息,例如:

  ——机器的贮存条件;

  ——安装尺寸、重量、重心位置;

  ——对基础的要求;

  ——搬运说明(例如起吊位置、施力点)。

  b)有关离心机交付运转的信息,例如:

  ——固定和振动缓冲要求;

  ——安装条件;

  ——使用和维修需要的空间;

  ——允许的环境条件(温度、湿度、振动等);

  ——离心机与动力源的连接说明(尤其是对于防止电的超载);

  ——对用户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特殊安全装置、安全距离、安全符号和信号等)提出的建议。

  c)关于离心机自身的信息,例如:

  ——对离心机及其附件、防护装置和(或)安全装置的详细描述;

  ——离心机预定的应用范围;

  ——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工作部分的材质;

  ——由离心机产生的噪声、振动数据;

  ——证明离心机符合有关强制性要求的正式证明文件。

  d)有关离心机使用的信息,例如:

  ——手动操纵器的说明;

  ——对设定与调整的说明;

  ——停机的模式和方法(特别是紧急停车);

  ——启动及运行过程中的操作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及容易出现的误操作和防范措施;

  ——关于无法由设计者通过采取安全措施消除风险的信息;

  ——有关禁用信息。

  e)维修信息,例如:

  ——出现故障的处理程序和方法;

  ——运行中的监测和记录;

  ——故障分析与排除;

  ——检查的性质和频次;

  ——关于需要规定技术知识和特殊技能由此而需要熟练人员专门执行的维修说明;

  ——关于不需要规定技术知识和特殊技能由此而不需要熟练人员专门执行的维修,因而可由操作者进行维修的说明。

  f)关于停止运转、拆卸和由于安全原因而报废的信息。

  7离心机安全性能的判定

  7.1离心机下列要求为关键项,有一项未达到要求,判定离心机安全性能不合格:

  a)振动;

  b)噪声;

  c)转鼓强度计算;

  d)转鼓和主轴的材料的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

  e)焊工资格认定;

  f)焊接工艺评定;

  g)转鼓焊缝探伤;

  h)主轴热处理后的探伤;

  i)转鼓动平衡;

  j)防护装置。

  7.2本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要求为主要项。判定离心机安全性能合格除关键项必须100%达到本标准规定的要求外,必须有85%以上的主要项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7.3附录A(标准的附录)为离心机安全性能检验项目一览表,实际检验时可根据机型不同对此表进行增删。

  7.3.1“标准规定要求”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对于标准有明确规定值的项,填写标准的规定值,如振动、噪声值;

  b)对于用条款说明安全要求的项,填写标准条款号。

  7.3.2“实际检验情况”栏按下列规定填写:

  a)对于标准有明确规定值的项,填写标准的实测值,如振动、噪声值;

  b)对于用条款说明安全要求的项,填写“符合”或“不符合”。

  7.3.3必要时可在备注栏里填写不符合项的具体不符合情况。

  8离心机操作和维护中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8.1使用离心机的单位应选派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作为离心机的安全管理人员。

  8.2管理人员应保证操作人员得到有关安全预防措施方面的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和人身伤害。

  8.3离心机仅允许指定的受过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与维护。

  8.4离心机应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离心机的功能和重要零件以及安全防护措施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离心机应制定正确的小、中、大修周期,并严格执行。

  8.5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离心机的开车、停车和应急停车等操作程序。不得野蛮操作(如高速旋转过程中用铲子铲物料、超规定的装载量等);不得超速、超负荷运转离心机。

  8.6不允许在运行状态下对离心机进行调整、维护和排除故障。在调整、维护或排除故障时需采取必要酌防范措施。

  8.7离心机转鼓、主轴等转动件及其他重要的零部件腐蚀严重或转鼓明显不平衡时,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不得采用表面补焊等不安全的应急措施。

  8.8应保证离心机的完整性,不允许随意拆除、变更零、部件或增加附属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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