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功率为30kW以下汽油机产品的噪声类型、测量方法、噪声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汽油机允许的噪声限值。
2引用标准
GB1859内燃机噪声声功率级的测量准工程法
GB1105.1~1105.3内燃机台架性能试验方法
3小型汽油机的噪声类型
小型汽油机按其配套的用途、使用环境,由生产厂规定其产品的噪声类型。同一机型因采用不同的消声措施例如不同的进排气消声器,可以属于不同的噪声类型。
3.1低噪声型
用于发电机组及室内环境使用的汽油机。
3.2高噪声型
转速大于7000r/min,有个人噪声防护条件或用于野外作业的汽油机。
3.3一般型
除3.1、3.2规定外的汽油机均为本类型。
4测量方法
4.1本标准中所需测定量、声学测试环境、测试仪器、汽油机安装和噪声测量工况以及测量计算方法按GB1859的规定。
4.2小型汽油机噪声测量时,应安装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全部附件。主要附件产生的噪声是否包括在整机噪声内按表1处理。
注:噪声测量时,一般应安装与产品配套使用的排气消声器和空气滤清器。
4.3声压级的测量表面S为不含底面的假想矩形五面体,测量点的数量为9点,测点位置按GB1859规定。
4.4汽油机测量噪声时,应在标定转速、标定功率工况下稳定运转,其转速和功率的准确度应符合GB1105.3的规定,汽油机的运转工况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
4.5测试环境的鉴定按标准声源法,通常环境修正值K2≤3dB。
4.6小型汽油机进行噪声值测量时,除本标准所做规定外,其余一切有关规定均按GB1859进行。
5小型汽油机噪声限值
5.1风冷汽油机
风冷汽油机噪声声功率级限值按表2规定。
5.2水冷汽油机噪声声功率级限值应不大于110dB(A)。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归口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伸、姜玉鸿。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GBn264—86《通用小型汽油机噪声限值》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