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无石棉建筑制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种用以其它纤维替代石棉纤维的建筑制品(包括瓦、管、板及保温材料等)。
2 基本要求
2.1 产品质量应符合各自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2.2 产品的安全性能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的要求。
2.3 企业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3 技术内容
产品中不得含有石棉纤维。
4 检验
4.1 对产品质量、企业排污的要求采用文件审查来验证。
4.2 对产品中石棉纤维的检测采用《建筑制品中石棉的检验方法》(见附录 A)进行。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建筑制品中石棉的检验方法
A.1 仪器
A.1.1 偏光光学显微镜:放大倍数50~1000倍。
A.1.2 折光率测定仪:测定折光率范围N=1.400~1.700。
A.2 试剂
A.2.1 液体石蜡:折光率N=1.470(20℃)。
A.2.2 氯代萘:折光率N=1.634(20℃)。
A.2.3 浸油(用液体石蜡和氯代萘按不同重量比例配置成折光率在1.490~1.570范围内的若干种浸油,并用折光率测定仪测定其折光率)。
A.3 步骤
在建筑制品的不同部位取下样品若干块,切片制成薄片或粉料。粉料经粗磨后缩分取样约20天克,再细磨至通过小于0.08mm的方筛孔(4900孔),制成粉末样品。
A.4 分析方法
制造建筑制品所用的石棉主要是温石棉,系一种含有富硅酸镁的纤维状矿物,其结构分子式为:Mg4(OH)6•(Si4O11)H2O,另一类石棉为角闪石石棉,系一种含有富硅酸盐的纤维状矿物。对石棉的检测方法如下。
A.4.1 薄片分析法
将制备的薄片放置于显微镜载物台上,用不同倍数的物镜观察样品,如有与上述石棉矿物光学性质相吻合的矿物,即断定该矿物为石棉矿物。若观察的几个样品中均不见石棉矿物,可断定该材料中不含石棉矿物。
A.4.2 粉末分析法
取少量样品放在载玻片上,滴入所配浸油(最接近石棉矿物折光率的一种浸油)于样品上,盖上盖玻片,放在显微镜物镜下观察。如有与石棉矿物光学性质相吻合的矿物,即断定该矿物为石棉矿物。若观察的几个样品中均未见石棉矿物,可断定该材料中不含石棉矿物。
A.5 注意事项
A.5.1 先用低倍物镜观察样品,再用高倍物镜观察。
A.5.2 载玻片上的样品不可放太多。
A.5.3 粉末法观察样品,若浸油折光率高于(或低于)石棉矿物,应更换较低(或较高)的浸油,并重复A.4.2的操作。
附加说明: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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