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磁电式防垢水处理器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工业用、民用的内磁水处理器、高频电磁场电子式水处理器、高压静电场电子式水处理器、低压电场电子式水处理器等应用磁、电原理进行水处理,防止水垢产生的产品。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要求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要求的条文,与本技术要求同效。
CJ/T 3066—1997 内磁水处理器
HG/T 3133—1998 电子式水处理器技术条件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定义
3.1 内磁水处理器
使水以一定的流速切割磁线的方式对水进行处理,导致其各种分子、离子获得一定的磁能而发生形变,破坏了它的结垢能力,以达到防止水垢产生的目的。主要适用于水温为0℃~80℃、碳酸盐垢的循环冷却水、热水供应系统的产品。
3.2 电子式水处理器
利用物理场(高频电磁场、高压静电场或低压电场等)对水进行处理,并根据需要来设定相应的电气参数,以达到阻垢、缓蚀、杀菌和灭藻的目的。主要应用于循环冷却水、热水循环供暖等循环水系统,也可用于水温不大于90℃的热水供应系统的产品。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须符合CJ/T 3066—1997或HG/T 3133—1998的要求;
4.2 企业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使用过程中不使用防垢化学药剂。
6 检验
6.1 本技术要求中基本要求通过有关检测报告审查来验证。
6.2 本技术要求中技术内容通过对产品检查和产品有关文件审查来验证。
附加说明: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