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卤代不饱和烃类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 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3.1 原理
空气中的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用活性碳管采集,经溶剂解吸,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3.2 仪器
3.2.1 活性碳管,溶剂解吸型,内装100mg/50mg 活性碳。
3.2.2 空气采样器,流量 0~500 ml/min。
3.2.3 溶剂解吸瓶,5 ml。
3.2.4.4 微量注射器,10 ml。
3.2.5 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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