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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160.42-2004

2006-01-25   GBZ/T160.42-2004   |   收藏   发表评论 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工作场所空气中芳香烃化合物浓度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芳香烃化合物浓度的测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3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的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3.1原理

  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乙苯和苯乙烯用活性碳管采集,二硫化碳解吸后进样,经色谱柱分离,氢焰离子化检测器检测,以保留时间定性,峰高或峰面积定量。

  3.2仪器

  3.2.1活性碳管,溶剂解吸型,内装100mg/50mg活性碳。

  3.2.2空气采样器,流量0~500ml/min。

  3.2.3溶剂解吸瓶,5ml。

  3.2.4微量注射器,10ml。

  3.2.5气相色谱仪,氢焰离子化检测器。

  仪器操作条件

  色谱柱1:2m×4mm,PEG6000(或FFAP):6201红色担体=5:100。

  色谱柱2:2m×4mm,邻苯二甲酸二壬酯(DNP):有机皂土-34:Shimalite担体=5:5:100。

  色谱柱3:30m×0.53mm×0.2mm,FFAP。

  柱温:80℃;

  汽化室温度:150℃;

  检测室温度:150℃;

  载气(氮气)流量:40ml/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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