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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97

2008-01-23   -   |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    则

  1.0.1  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 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

  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矿井专用管道、长输管道。

  1.0.4  管道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施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1.0.5  现场组装的机器或设备所属管道,应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施行,但质量

  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6  管道的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

  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管道  piping

  由管道组成件和管道支承件组成,用以输送、分配、混合、分离、排放、计量、

  控制或制止流体流动的管子、管件、法兰、螺栓连接、垫片、阀门和其他组成件

  或受压部件的装配总成。

  2.0.2  管道组成件  piping components

  用于连接或装配管道的元件。它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垫片、紧固件、阀门以

  及膨胀接头、挠性接头、耐压软管、疏水器、过滤器和分离器等。

  2.0.3  管道支承件  pipe supporting elements

  管道安装件和附着件的总称。

  2.0.4  安装件  fixtures

  将负荷从管子或管道附着件上传递到支承结构或设备上的元件。它包括吊杆、弹

  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锚固件、鞍座、

  垫板、滚柱、托座和滑动支架等。

  2.0.5  附着件  structural attachment5

  用焊接、螺栓连接或夹紧等方法附装在管子上的零件,它包括管吊、吊(支)耳、

  圆环、夹子、吊夹、紧固来板和裙式管座等。

  2.0.6  剧毒流体  lethal fluid 

  如有极少量这类物质泄漏到环境中,被人吸入或与人体接触,即使迅速治疗、也

  能对人体造成严重的相难以治疗的伤害的物质。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

  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Ⅰ级危害程度的毒物。            

  2.0.7  有毒流体  toxic fluid

  这类物质泄漏到环境中。被人吸入或与人体接触,如治疗及时不致于对人体造成

  不易恢复的危害。相当于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Ⅱ级

  及以下危害程度的毒物。

  2.0.8  可燃流体  flammable fluid 

  在生产操作条件下,可以点燃和连续燃烧的气体或可以气化的液体。

  2.0.9  流体输送管道  fluid transportation piping

  系指设计单位在综合考虑了流体性质、 操作条件以及其它构成管理设计等基础因

  素后,在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输送各种流体的管道。流体可分为剧毒流体、有毒

  流体、可燃流体、非可燃流体和无毒流体。

  2.0.10  热弯  hot bending

  温度高于金属临界点 AC1 时的弯管操作,

  2.0.11  冷弯  cold bending

  温度低于金属临界点 AC1 时的弯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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