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裁判员的通知
2017-07-04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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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关于推荐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裁判员的通知
应指综矿山〔2017〕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有关产煤省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神华集团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7〕72号)要求,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将于2017年9月26日至2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举行。为做好本届赛事的裁判工作,决定在全国矿山救援系统内选拔竞赛裁判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候选人标准
(一)热爱矿山救援事业,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和救护队中队长以上职务;
(三)从事矿山救援工作5年以上;
(四)精通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裁判业务;
(五)遵守裁判规则和职业道德,能够公正执法;
(六)参加过国际矿山救援技术竞赛执法的裁判员优先推荐。
二、相关事项及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裁判员候选人标准和限定名额做好推荐工作(裁判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推荐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至7月21日。
(三)请将推荐的裁判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戴其浩、辛文彬,010-64463745。
电子邮箱:jyc@chinasafety.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509。
邮编:100012。
附件:
1.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裁判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第十一届全国矿山救援技术竞赛裁判员候选人简历表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