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单位】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征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煤安监司函办〔2017〕32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现就《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征求意见”栏目下载)广泛征求意见,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有关煤矿企业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7年7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
联系人及电话:潘霄,010—64464064(带传真);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政编码:100713;
电子邮箱:panx@chinasafety.gov.cn。
附件: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要求(征求意见稿)》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