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2017-09-20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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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关于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应指综信息函〔2017〕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工作,我们组织起草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规定(征求意见稿)》(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7年10月2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刘倩,010-64463875(带传真)。
电子邮箱:liuq@chinasafety.gov.cn。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演练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