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关于对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9·22”较大爆炸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函

2017-09-28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9•22”较大爆炸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函

安委办函〔2017〕7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2日,你省萍乡市上栗县凤林出口花炮厂发生较大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该起事故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在即、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事故企业不顾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性质恶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请你省对该起事故提级查处,由你省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结案。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由你省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及时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及电话:李刚,010-6446335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