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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的公示

2017-11-07   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关于《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
目录(2017年)》的公示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淘汰落后与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科技〔2015〕43号),我司组织开展了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征集评审工作,现将经专家评审遴选的《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请于11月17日前(以特快专递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提出,邮寄并传真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划科技司,单位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的须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A124,邮编:100713。传真:010-64463167。

附件:《推广先进与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2017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