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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2017-11-16   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宣教办)   |   收藏   发表评论 0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
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停产整顿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年终岁尾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增大,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反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已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抢工期、赶进度、增效益意愿强烈,加上冬季天气影响,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加。同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一些地区和单位容易出现松懈思想,违法违规现象极易“回潮”,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狠抓问题隐患整改,巩固深化安全大检查的成果。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复查,确保落实到位。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冬季安全防范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通知》强调,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检查执法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地区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通知》强调,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要继续抓好安全“体检”,非煤矿山要加强井工矿山、尾矿库、排土场等安全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交通运输要加大对重点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人员的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建筑施工要重点加强脚手架、超重机械、深基坑支护等专项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通知》还强调,要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和全社会有效防范应对。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冬季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等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